涉賣小物抽佣恐轉被告!陳智菡、吳怡萱稱「勞務換報酬」 卓冠廷:詐騙集團也是
[FTNN新聞網]記者劉秀敏/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弊案與侵佔政治獻金等,檢調17日大動作傳喚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時任柯競總發言人陳智菡、台北市議員黃瀞瑩以及發言人吳怡萱等人,今(18)日則有報導指出,四人恐因透過折扣碼在競選小物販售中抽佣,涉違反政治獻金法而從政人轉被告,其中陳智菡與吳怡萱今日均強調,自己是付出勞務換取報酬而非抽佣。對此,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卓冠廷也直言,詐騙集團也都是付出勞務換取報酬,且陳智菡、吳怡萱稱「木可商品不是競選募款小物」,和當時宣傳商品時所說的「柯P選戰經費自己募」根本不同。
為釐清柯文哲與民眾黨政治獻金金流,檢調17日大動作約談許甫、陳智菡、吳怡萱、黃瀞瑩等民眾黨黨公職,據《聯合報》報導,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手法,藉由陳智菡等人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透過折扣碼販售競選小物,他們也可以從中抽佣,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恐從證人轉列被告。
對此,陳智菡回應,政治獻金與木可小物、競選小物是不同的概念,木可是給她幫忙宣傳、出席活動的勞務報酬,並非抽佣或帶貨,強調是商業行為而非政治獻金;吳怡萱也表示,自己實際付出勞務,幫忙宣傳木可的商品,獲得的勞務報酬卻被說成是抽佣,「木可商品不代表就是募款小物,勞務報酬不代表是抽佣甚至不法所得」。
卓冠廷則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陳智菡和吳怡萱的聲明,認了真的從木可商品中獲利,他們的辯解蒼白無力,稱一切都是「付出勞務換取報酬」,詐騙集團也都是付出勞務換取報酬,但全台灣人都知道詐諞集團逼人上絕路,很壞。
卓冠廷強調,「付出勞務換取報酬」與「報酬來源正當、合法」從來都是兩件事情,陳智菡、吳怡萱都是有領民眾黨或競總薪水的人,他們幫柯文哲競選,已經領了勞務報酬,而他們所說的「木可商品不是競選募款小物」,跟當時在宣傳商品時所說的「柯P選戰經費自己募」根本不同,「你們已經領薪水,再繼續從小草捐款中牟利,還敢理直氣壯說『付出勞務換取報酬』,真的一點羞恥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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