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列10類洗錢風險高罪行 販毒、詐欺、組織犯罪居前3
臉書打上關鍵字,滑不完的借貸資訊,就有不肖人士投放這類廣告引導上門民眾,設立空殼商號申辦商號金融戶。背後目的都是交付詐騙集團作為洗錢工具,檢方18日起訴7人,更具體求處重刑。
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江祐丞表示,「涉犯《刑法》加重詐欺取財、《洗錢防制法》等罪,依法提起公訴,並分別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5年不等。」
匯入扣案帳戶的詐欺贓款,檢方調查,短短半年就超過1億8700多萬元,高達1億7000多萬元已經洗得無影無蹤,其實詐欺犯罪也被官方列在洗錢的非常高度威脅。
行政院洗錢辦公室執行秘書蘇佩鈺指出,「最容易會被利用之後洗錢的,總共有10項犯罪,包含詐欺、毒品、組織、貪污。」
我國今(2024)年的洗錢風險評估結果在18日正式公布,有10大犯罪類型排在非常高度威脅,又以毒品販運、詐欺、組織犯罪位列前3名;容易淪為洗錢途徑的行業,則有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虛擬資產事業與本國銀行,都被政府列為非常高風險弱點。
法務部長鄭銘謙坦言,「犯罪手法也一直在更新,查緝這些犯罪金流也越來越困難,未來我們還是要面臨很多的挑戰。」
即使中央強調,已提出相關策略藍圖強化防制,只是隨著科技日新月異,洗錢和製造斷點的手法和管道多變,連法務部長都坦言,要追查犯罪金流真的不容易,只怕未來查緝面臨的是更多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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