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通過員工安置計畫 保障工作權3年
新光金今天(6日)宣布,勞資雙方代表日前已協商完成員工安置計劃,並在今天(6日)提報臨時董事會通過。員工安置計劃內容除保障工作權3年,並透過留任獎勵機制鼓勵員工留任,安置計劃同時也提供優離優退方案供選擇。
新光金旗下子公司,新光人壽、元富證券及其轄下4家子公司都已完成員工安置計劃。新光金指出,其餘子公司包括新光投信、新光金保代、新光金創投及新光行銷等公司,也陸續完成員工安置計劃的簽署。6日提報臨時董事會通過的經理人及員工安置計劃,將公告在新光金的內網。
員工安置計劃會保障工作權3年,也就等於承諾3年內不會因為合併而裁員或資遣。安置計畫中規劃有員工留任獎勵機制,鼓勵員工予以留任。同時也提出優離優退方案供選擇,高於勞基法條件,以妥適考量員工不同面向的需求。
新光金表示,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員工安置計劃的完成,不只確保合併過程中的員工權益,更重要是讓員工可早日安心工作。
由於新光銀行的安置計劃還在協商中,因此6日提報臨時董事會通過的員工安置公司名單,沒有新光銀。新光金強調,會以最大誠意,持續與子公司銀行充分溝通交流,以期順利完成最後一哩路,與全體員工一起攜手邁向更美好的未來。(張佳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