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傳訊「小沈已給過」成收賄鐵證 黃珊珊轟憑空想像:這是隔1年簡訊

黃珊珊26日痛批檢方以拼湊推論的方式東拉西扯羅織入罪。林啟弘攝
黃珊珊26日痛批檢方以拼湊推論的方式東拉西扯羅織入罪。林啟弘攝

(菱傳媒/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今(26日)以涉嫌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總計求處28年6月徒刑。起訴書提到,柯曾傳訊息給黃珊珊其「小沈已給過」,成為他收賄的鐵證之一。對此,黃珊珊回應,柯傳訊的時間是去年11月總統大選期間,痛批檢方拿一年後完全無關的簡訊羅織入罪。

北檢起訴書提到,柯文哲在2022年收沈慶京1500萬賄款後,曾傳訊給黃珊珊稱「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黃珊珊則回覆「明白」。外界質疑黃珊珊顯然知情柯文哲收賄,卻未被列入被告,檢方有輕放疑慮。

對此,黃珊珊下午在臉書發文回應,北檢作為證據的項目中,柯文哲發給她的簡訊時間是2023年11月間,當時是總統大選期間,同仁討論募款事宜,後來主席簡訊給她「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他財務也不好」。她說,「我當時認知是指對方應該有捐過款,不宜再去勸募,也並沒有後續處理」。

黃珊珊痛批,起訴書針對2022年的1500萬元行賄的舉證,竟然只有3個理由,包括2022年威京集團有領現金1600萬、excel表記載1500及時間點在一年後完全無關的簡訊,沒有拿出任何行賄事實的人事時地物等相關證據,憑想像就推定1500等於1500萬且是親自交付給柯文哲。

黃珊珊譏諷,檢方以拼湊推論的方式東拉西扯羅織入罪,行賄的事實查了4個月,卻只有「某時地」?不是說市長室?工地現場?都查不到只好拿簡訊充數,4個月了,押人也沒取到供,起訴內容更證明這4個月來每周爆料內容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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