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接押庭19:30召開 30位民眾「關機」排隊入內聽庭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獎勵容積弊案、政治獻金假帳2案,台北地檢署今天(25日)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有違市長就職宣誓條例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遭具體求刑28年6月,其他在押被告李文宗也分別求刑17年4月、沈慶京7年、應曉薇16年6月、彭振聲3年。合議庭稍早表示晚間18點30分開庭,由江俊彥審判長負責柯文哲、許芳瑜法官負責沈慶京、應曉薇、楊世賢法官負責李文宗、彭振聲,但會再斟酌辯護人是否閱卷完成。據了解,這次聽庭民眾須嚴守手機「關機」,而不僅是「關靜音」,看來北院也是格外小心謹慎。
原定18時30分召開的接押庭,因柯文哲的3名律師中,僅蕭奕弘及時趕到,陸正義一度因塞車未到,但也壓線感到,至於鄭深元仍未聯繫上,蕭奕弘要求3名律師到齊後才開庭,因此接押庭延後至19時30分開庭。而北檢在晚間19:20分左右,已陸續開放30謂民眾進庭旁聽,但均要求要關上手機。
台北地檢署在起訴書中指出,審酌柯文哲有違市長就職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28年6月,褫奪公權10年,併科罰金5千萬元。
檢察官係以柯文哲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千萬元,褫奪公權10年;所犯公益侵占周姓民眾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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