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羈押提抗告 民眾黨力挺:陪昏迷父已願戴電子腳環、無逃亡之虞
台北市 / 殷名慧 綜合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等案,裁定前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等4人羈押禁見。柯文哲今(10)日也繼另3人委託律師到北院遞狀提起抗告,北院將一併送交高院審理。對此,民眾黨稍早發聲明,強調全力支持辯護律師提起抗告。
北院2日三度召開羈押庭,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4名被告羈押禁見。繼沈、應、李3人先後提抗告,柯文哲今天委託律師到北院遞狀提起抗告,律師團稍早已送達。
民眾黨則發聲表示,裁定稱「柯文哲有意安排配偶陳佩琪與其子女一起出國躲避國內紛擾等情」,但陳佩琪早在去年6月就已經預訂8月底出發前往美國的行程,後來因遭檢廉搜索約談才沒啟程,機票也包含返國行程,顯見柯文哲根本沒有逃亡之意,更沒有逃亡之虞。
民眾黨指出,柯文哲為民眾黨前主席,對民眾黨影響舉足輕重,就維繫黨務運作至為重要,絕無逃亡海外之可能;已繳付新台幣7000萬元之保釋金,且為方便探視及陪伴其高齡93歲、臥病在床且陷於昏迷之老父,也願意配戴電子腳環及使用手機回報,更可見其絕無逃亡之虞。
民眾黨說,柯文哲與其他被告等人在職務上關係與親友關係都是既存的事實,如何能直接認定有相互勾串可能?勾串事實在哪?證據又在哪?如此認定卻未憑證據形同臆測;且單單持有通訊設備,如何能直接認定可利用通訊軟體與共犯或證人勾串?所憑之事實與證據何在?如此認定顯然僅是出於懷疑、臆測,顯然率斷。
民眾黨強調,高院裁定發回意旨未充份慮及柯文哲在訴訟上防禦權保障、雙方武器對等平衡,及羈押是極端限制人身自由之最後手段,「不僅有違憲法保障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在基於尊重審級制度下所為之裁定將更難昭社會公信,民眾黨對此支持柯前主席依法提出抗告,以捍衛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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