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遭起訴!民眾黨代表抱屈:找不到錢、查無實際金流還求刑28年半 「跟白色恐怖有什麼差別?」

[FTNN新聞網]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北檢偵辦柯文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今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檢察官認定柯文哲收受賄賂並侵占政治獻金,向法院求處總計28年6月徒刑。民眾黨代表徐勝凌看完北檢新聞稿,認為「跟白色恐怖有什麼差別?」

柯文哲遭北檢求處28年6月徒刑。民眾黨代表徐勝凌看完北檢新聞稿,認為「跟白色恐怖有什麼差別?」(資料照/記者盧逸峰攝)
柯文哲遭北檢求處28年6月徒刑。民眾黨代表徐勝凌看完北檢新聞稿,認為「跟白色恐怖有什麼差別?」(資料照/記者盧逸峰攝)

徐勝凌指出,在找不到錢、查無實際金流證據的情況下,竟然可以求刑28年半,真的刷新三觀了!他更質疑,現在和當年只要被鄰居舉報,就可以把你拖出去槍斃的白色恐怖時期有什麼差別?

針對量刑意見,北檢指出,審酌被告柯文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

北檢表示,因此具體求處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其所犯公益侵占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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