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擬建新核廢貯存庫 台電承諾持續輻射監測
台電核二廠進入除役程序,為因應拆廠所產生的大量低放射性廢棄物,台電規畫在廠內興建新的貯存庫,可容納約12萬5000桶55加侖桶裝廢棄物,最快2031年啟用。台電21日在萬里區公所舉辦說明會,會中聚焦安全措施、提升回饋金及當地就業機會。台電承諾將持續輻射監測,保障民眾安全。
核二廠除役計畫作業為期25年,因應拆廠時將產生低放射性廢棄物,規畫利用廠內空間增建1座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預計2031年初啟用,容納除役所產生的低放射性廢棄物。
台電昨辦理說明會,邀集新北市環保局、地方民代、里長等出席。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周雅玲指出,台電須與地方政府及居民充分溝通,提高回饋金及檢討使用辦法,以符合當地需求。
國民黨新北市議員白珮茹則強調,居民最擔憂的是安全問題,包括天災人禍帶來的風險。她認為,當地長年承受核廢料影響,卻未獲得如蘭嶼相同的回饋水準,要求台電應提高回饋金及增加當地就業機會。
環保局表示,核二廠除役及新建設施應嚴格遵守環境保護規範,包括施工前須提報工地逕流廢水汙染削減計畫及放射性廢液處理系統納入水汙許可審查。台電副總經理許永輝承諾,將持續輻射監測,保障施工與貯存期間民眾安全,會將說明會蒐集的意見納入規畫。
此外,核三廠6日發生火警,恆春鎮代會主席趙記明欲進廠了解狀況受阻,氣得開車衝撞大門,屏東地檢署近日依妨害公務罪起訴趙記明,並請求法院從重量處有期徒刑8月以上刑期。
趙記明獲悉後表示,整個過程是為凸顯核三廠長期對恆春半島居民安全的忽視及不負責任。
趙記明強調,衝撞是不好的示範,雖對求刑8個月有些訝異,但會尊重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