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冷錢包呢?北檢控柯文哲收賄1500萬 黃國昌3點質疑:起訴書都不敢提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案及政治獻金案,北檢今(26)日偵結起訴,依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求刑28年6月。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節目《中午來開匯》表示,當初特定媒體傳說柯文哲收的1500萬是用比特幣、冷錢包支付,結果北檢的起訴書一個字都不敢提,只敢寫某時地,這種含糊不清的說法,完全找不到當天收錢的可能性。
黃國昌提到,之前鏡週刊、三立、名嘴全部都在造謠,台北市議員鍾小平不是說柯文哲收了3億多,現在起訴書上都沒有,要不要道歉?說柯文哲收比特幣、冷錢包的通通都在抹黑。然後之前還說柯文哲在市長室、工地收款,現在最新的還說在新加坡開戶等等,這些北檢一個字都不敢寫,唯一講的是EXCEL上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這樣的東西能當證據?
黃國昌表示,北檢唯一敢寫的事情是,從10月幾日到11月1日在不明的時間跟地點,由柯文哲親自收受沈慶京親自交付1500萬賄款。請問柯文哲1個人要搬1500萬的現金,那是什麼樣子?北檢在哪拿不知道、什麼時候拿也不知道,錢去哪更不知道,是柯文哲跟沈慶京見面拿1500萬現金,丟到金爐把1500萬燒掉嗎?
黃國昌強調,北檢現在緊咬的證據是EXCEL工作簿紀錄「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但是請教北檢,法律人依法論法,這個EXCEL檔案是柯文哲製作的證據在哪?柯文哲的印碟內有各式各樣的檔案,北檢如何認定這檔案的製作人就是柯文哲?其次,數字1500就是1500萬的證據在哪裡?
黃國昌說,北檢起訴書上寫11月1日,這也代表北檢早就把11月1日柯文哲那天的行程都查遍了,如果北檢把EXCEL上面記載內容當聖經,起訴書就應該寫「11月1日收錢」,而不是「10月幾日到11月1日在不明的時間跟地點」,這就代表根本沒有任何證據顯示柯文哲在11月1日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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