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基隆議員張顥瀚涉詐助理費78萬遭起訴 移審裁定延押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顥瀚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補助費新台幣78萬餘元,基隆地檢署17日起訴,檢方當天下午連同在押被告張顥瀚移審基隆地方法院。合議庭召開移審羈押庭,當晚裁定張顥瀚羈押3個月,不禁見。
基隆地方法院17日晚間表示,經法官訊問後,認定張顥瀚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犯罪嫌疑重大。
法院說明,且共同正犯與證人及被告間有親屬關係,張顥瀚有可能干擾證人的供訴,羈押的原因及必要性仍存在,應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及第3款規定,裁定羈押3個月。基隆地檢署指出,張顥瀚涉指示助理陳姓女子,不實填具陳姓女子的助理薪資,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67萬33元。
基隆地檢署續指,張顥瀚並以不知情的母親李姓女子作為人頭,虛偽申報李姓女子聘僱為公費助理,詐得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問金共計11萬2453元。地檢署17日偵查終結,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張顥瀚及陳姓女子。
檢察官審酌張顥瀚、陳姓女子於偵查中均自白犯罪,張顥瀚並已主動繳回犯罪所得,陳姓女子無犯罪所得,建請法院依規定減輕2人刑責。地檢署表示,考量被告陳姓女子身為勞工,配合雇主指示行事,且於偵查中供出一切犯罪情節,建請法院宣告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給予緩刑,以勵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