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行政院內再爆霸凌案 消保處長鍾瑞蘭遭檢舉迫害罹癌部屬致請辭

[FTNN新聞網]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一名女性前科員指控,從去年底至今年期間遭到消保處處長鍾瑞蘭在工作上霸凌,這名前科員因曾罹患乳癌而體力無法負擔突增的工作壓力,又不慎跌傷骨折,在治療恢復的數月期間遭鍾瑞蘭嚴苛羞辱刁難,且推測是與鍾及另一名參事鬥爭衝突有關;在不堪數月壓力迫害之下,她已於今年6月辭職生效。據了解,鍾瑞蘭自去年3月30到任後,編制33人的消保處迄今離退人數達6人,離退率已達18%,也被指控是無法接受處長行事風格所致。

獨/行政院內再爆霸凌案 消保處長鍾瑞蘭遭檢舉迫害罹癌部屬致請辭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一名女性前科員指控,從去年底至今年期間遭到消保處處長鍾瑞蘭在工作上霸凌導致不堪而請辭,讓行政院內部首長霸凌案再添一樁。(圖/資料照)

勞動部勞發署發生公務員職場霸凌案後,平時隱藏在各地公務機關內部的霸凌也一一被揭露。就連宣示要所有部會機關徹底全面清查的行政院長卓榮泰,自身主掌的行政院內部也接連發生有徐姓秘書處長、莊姓公關處長、游姓人事行政總處參事被舉報霸凌,遭到調查懲處。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近期也接獲行政院消保處一女性前科員指控,遭到處長鍾瑞蘭職場霸凌。該女性前科員表示,自己在去年底至今年4月25日期間,運用其在職務上的優勢地位,在工作上濫用權力及以不合理的方式對待,讓她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受傷、身心壓力,在法律上也被侵害人格權、名譽權、工作權及健康權。她表示自己2010年起服公職,為了免於鍾瑞蘭迫害,已於今年6月3日辭職生效。

鍾瑞蘭過去擔任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司長,代表性政績包括負責下修民法成年年齡至18歲,及推出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鍾瑞蘭在去年3月30日升任行政院消保處長。不過在消保處卻被舉報霸凌,遭指對重要的案件常積壓拖延時效,不給明確指示,造成承辦人極大壓力,還總以辱罵挑毛病方式解決問題,甚或要求部屬處理她個人私事(如伺候餐食),並結黨營私給偏好的部屬優惠,把難纏或繁瑣的業務丟給不喜歡的科,及阻礙消保處同仁陞遷。

對於相關陳情申訴,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內也已收到相關舉報,本案已進入調查程序,調查完成後會公佈相關結果。消保處長辦公室則表示,鍾瑞蘭今日請假未上班,會請她再做回應,截至發稿前則尚無回應。

陳情的女性前科員具體指出,自己有3次遭到鍾瑞蘭霸凌現場的人事時地資訊,包括去年12月21日上午在行政院第七會議室,今年4月12日及25日在鍾瑞蘭辦公室等。她指控鍾瑞蘭因從法務部轉任到消保處後急於表現,便要求部屬增加非常多業務量,如加開本不需要的主管會報,加強對主管管控,又分化處內階級阻礙內部溝通及訊息流通,鍾又要求下屬在報告時重複製作內容相同,但格式不同的資料,且篇幅往往長達50頁以上,造成無意義的負擔,會後還要製作格式不同的兩份會議紀錄。

此名前女科員表示,由於自己罹患乳癌曾進行化療、放療並需回診追蹤,在新處長到任後業務量大增,她過於勞累於去年12月初於住家附近摔傷右腳蹠骨骨折,需打石膏休養兩個月,但因礙於鍾的壓力必須拄拐杖搭計程車上班,且工作時無法走動常頭暈缺氧,還要由年近八旬母親打理餐食生活,然而鍾瑞蘭卻因她未檢出文件中兩項KPI不一致之處而咆哮侮辱她及同仁;還被鍾將本因自己疏失而造成的問題歸咎於她。該女科員因被不友善對待且負擔過重,除骨折外又有心悸、失眠、胃痛情況而請病假一個月,仍在家工作,卻又被刁難質疑價單假造,讓她感到被刻薄羞辱對待,請完病假上班後也被記仇,遭破口大罵說她工作態度不好、囂張,威脅要將她調到督導協調科。

該名女前科員指出,鍾瑞蘭對她打壓霸凌的原因,是與消保處蕭姓參議發生激烈衝突,所以想借故將她調動去蕭所在科室,再把一位身心障礙同仁調到她原來的位置,做為對蕭與對她的懲罰,也營造自己善待身心障礙同仁的好形象。而她因幾個月連續被針對性施壓,已造成身心負擔,經過心臟科醫師檢查後發現罹患二尖瓣脫垂,加上原就是癌症病人,實在無法繼續在這種惡劣環境中工作,遂於113年4月29日提出辭呈,而在離職時又被自創內規刁難,要求回辦公室親自持陳離職表跑離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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