疹破痛紅腫燒 當心藥物過敏

食藥署提醒民眾如服藥後出現「疹、破、痛、紅、腫、燒」等6大警訊,就應立刻就醫。(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提醒民眾如服藥後出現「疹、破、痛、紅、腫、燒」等6大警訊,就應立刻就醫。(食藥署/提供)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嚴重的藥品過敏恐致命。食藥署提醒,如果服藥後出現「疹、破、痛、紅、腫、燒」等6大警訊,尤其口腔、喉嚨、眼睛等黏膜部位出現異常,或心悸、茶色尿等都可能是過敏反應前兆,應立刻就醫。

食藥署表示,藥品過敏6大前兆為皮膚出現紅「疹」、口腔出現潰「破」、喉嚨感到疼「痛」、眼睛變「紅」腫、嘴唇「腫」脹、身體出現發「燒」。民眾如果在用藥後發現這些症狀,尤其是口腔、喉嚨、眼睛等黏膜部位出現異常,心悸、呼吸困難、不明原因的明顯疲倦、惡心、黃疸、或茶色尿都可能是藥品過敏症狀,都是需要立刻就醫的訊號。

台北長庚醫院皮膚部、藥物過敏中心醫師鐘文宏指出,藥物過敏通常跟體質有關,症狀可能在服藥幾天內發生,也可能在2~3個月才出現,且任何人都可能發生藥品過敏,若輕忽可能擴大到肝腎功能衰竭,最嚴重會出現黏膜潰爛、皮膚像燙傷,也就是所謂的史蒂芬強生症候群或毒性表皮溶解症。

食藥署表示,台灣地區通報的藥物不良反應多因抗癲癇藥物Carbamazepine、降尿酸藥物Allopurinol引起。鐘文宏表示,目前國內針對Carbamazepine及Allopurinol的病人,健保分別有給付終身一次HLA-B*1502及HLA-B*5801基因篩檢,可諮詢醫師評估是否需要進行基因檢測,降低藥品過敏發生風險。

食藥署提醒,用藥應保留處方紀錄,如果出現不適症狀,應儘速就醫並提供處方紀錄等資訊給醫療人員參考;若民眾因正當使用合法藥品,造成嚴重藥品不良反應,導致住院、殘障或死亡等情況,可撥打藥害救濟諮詢專線,詢問申請補助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