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競選小物折扣碼並從中抽佣? 陳智菡:片面理解的資訊要入人於罪

台北市 / 林彥廷 綜合報導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持續延燒,台北地檢署昨日傳喚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黨部副秘書長許甫、發言人吳怡萱和台北市議員黃瀞瑩等人釐清案情。而有消息傳出,民眾黨疑用「網紅帶貨」手法,吸引支持者捐政治獻金,再用折扣碼發送競選小物,並從中抽佣分潤,涉違反政治獻金法,恐從證人轉被告。對此,陳智菡今(18)日回應,如果檢察官有這種錯誤理解,就不難想像為什麼我們有這麼多的「恐龍法官」,跟實務完全脫節、用一個想像、虛構的事實,片面理解的資訊入人於罪,這種事情都必須適可而止。

陳智菡表示,昨日很多黨公職同仁非常配合檢調幫助釐清相關事情,但也親身經歷到什麼叫「黨檢媒一體」,檢察官跟他們強調「針對偵查內容,都不要對外說」,但很快的不用等到下週週刊出刊,就有媒體配合放話、刻意導引做風向說他們可能有違法的事情。

陳智菡指出,他們昨日也有向媒體做簡單說明,他們認為,不管事是調查局還是北檢,很多基礎事實都搞混了,昨日要澄清的就是「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

陳智菡表示,競選期間推出的競選小物,有一部分進入到政治獻金,在競選後期,有推出木可競選小物就是純粹的商品販賣,並不是政治獻金,若這一點無法釐清,很多事情就會混淆。

陳智菡指出,她也有明確的對調查官補充說,「政治獻金與木可小物是不一樣的概念」,若不釐清這點便就是在入人於罪,且是非常嚴重的擾民行為,等於他們所有的合法行為,都被理解為非法行為。

陳智菡表示,他也沈痛的說告訴調查官,說他們的做法不但脫離實務,刻意入人於罪、誣陷好人,柯文哲在這一系列的陷害當中,他們昨日感同身受。從早到晚,經歷了調查局的連續訊問,問題幾乎都是一樣的,不停迴旋、挖坑,甚至置換概念,設了非常多的陷阱。

陳智菡再次強調,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公司販賣的競選小物歸競選小物,競選小物是一種商業行為,不等同於政治獻金。現在如果要說販賣小物等就是侵占政治獻金,完全是錯誤理解。

陳智菡指出,如果檢察官有這種錯誤理解,就不難想像為什麼我們有這麼多的「恐龍法官」,跟實務完全脫節,用一個想像、虛構的事實,片面理解的資訊入人於罪,他們認為這種事情都必須適可而止。

針對以折扣碼發送競選小物並從中抽佣一事,陳智菡回應,昨日偵訊中的確有提到木可公司是否有提供勞務報酬給同仁,但硬要將勞務報酬說成是「帶貨」、折扣碼說抽佣。

陳智菡強調,她明確告訴調查官,這完全根本不是抽佣,當時木可公司12月底推出競選小物,是販賣行為,並不是政治獻金,當時也正值總統大選,當然希望能提高候選人的支持、好感、曝光度,所以會幫忙宣傳競選小物,而木可公司當時說會提供折扣碼,告訴粉絲購買柯文哲相關商品可以打折。

陳智菡表示,她當時得到的資訊是,可以幫忙宣傳、提高支持、曝光度,再來就是拿到折扣碼可以打折,她認為就是回饋給支持者,但檢察官、調查官昨日一直質疑他們是抽佣,對此,陳智菡也回說「哪裡有抽佣?有業績嗎?我從頭到尾都不曾得到木可公司說『你業績很高,所以會給等值退佣』,但木可公司確實有給我們勞務報酬,例如宣傳、出席活動等勞務報酬金額,但這根本不是所謂的抽佣,或者是所謂的網紅帶貨。」

原始連結



更多華視新聞報導
釐清民眾黨財務運作! 北檢約談陳智菡.許甫等4人
黃瀞瑩、陳智菡等人疑涉競選小物抽佣 吳靜怡:小草的義無反顧 成為行動支付
查柯文哲政治獻金案 檢調傳喚陳智菡許甫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