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敢查菊系嗎

勞動部分署長謝宜容涉嫌霸凌同仁致死案,勞動部在外界壓力下終於做出記2大過免職的處分。就公務員行政究責的部分而言,這是最高處分,但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新北地檢署21日主動發他字案,將謝宜容列為被告,調查此案是否涉犯《刑法》,且預計將傳喚謝到案說明。

而此案涉及的政治層面,則仍在持續延燒中,其中,負責匡正公務員官箴的監察院最受矚目。除了外傳現任監察院長陳菊與相關當事人有一脈相承的派系連結,本屆監委王幼玲曾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主任秘書,與這次出事的單位直接相關,因此監察院接下來會採取什麼樣的行動,也備受關切。

令人好奇的是,為什麼監察院需要「兩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調查報告移交監院處理?難道發一次函沒用?外界屢傳謝宜容是前勞動部長許銘春所提拔,而許銘春當然是陳菊的人馬,因此,謝宜容被認為有菊系當靠山,外界才難以撼動。

霸凌案爆發後,勞動部長何佩珊數度淚灑立法院、不斷道歉,最後請辭,但謝宜容的「聲明」竟姍姍來遲,連道歉都比閣揆甚至總統來得晚,還句句否認、要求媒體刪文等,態度強勢囂張,可說是創下了公務體系的先例。

監察院和許銘春都企圖撇清陳菊與謝宜容之間的關聯,既如此,請監察院繼函詢後,更應主動直接指派人員進行調查;儘管謝遭免職後,已不具公務人員身分,監察院的調查和處分最終未必能及於謝宜容本人,但她長期涉及職場不當管理甚至霸凌,勞動部相關主管的知情程度與處理方式是否適當,自然有必要追究。

監察院此次千萬別像之前針對「超思案」,僅對農業部做了個不痛不癢的「糾正」,完全不具任何實質懲罰意義。面對鬧出人命的勞動部霸凌案,監察院是否還是輕輕放下?而勞動部會不會如農業部一樣,推說已進入司法程序而迴避監察院與立法院的調查和說明?大家都在看。

之前勞動部的報告充滿對謝宜容的護航,如此看來,勞動部「自己人調查自己人」根本意義不大。監察院、立法院和司法檢調應聯手進行深入調查,給枉死的吳姓公務人員一個交待,更要還給近40萬公務人員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

當然,其中的關鍵就是賴清德的態度,因為這件事涉及到民進黨的「大姐頭」陳菊。陳菊在政壇勢力盤根錯節,但菊系人馬一再出事,早已引發眾怒。即使身為菊姐的「三八兄弟」,但賴清德這次還扛得住嗎?(作者為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