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秀燕批老師報警抓學生不適任 台中教師工會轟:不要搞錯對象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台中某國小小六生和體育老師爆發衝突,老師報警讓警察帶走學生,台中市長盧秀燕昨日在議會震怒,斥責教師「不適任」,但後來事實真相是老師遭學生用樂樂棒球軟球棒揮打才報警,盧秀燕的反應引發基層教師怒火,臉書被流言灌爆。台中教師工會今(3)日怒轟,「盧市長,老師也有基本人權,請不要搞錯究責對象!」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今日發聲明痛批,「盧市長,老師也有基本人權,請不要搞錯究責對象!」昨日新聞報導,台中市的議員在議會上質詢「老師被學生打而後報警,警方入校園帶走學生」一事,盧秀燕在議會上當場指稱該老師為「不適任教師」,並且要求教育局要重懲。
台中教師職業工會認為,老師被學生打的事件越來越多,報警是教師身為公民的基本權利,倘若報警處理就是不適任,不啻否定教師身為公民的基本權利。目前校園生態在尊重學生權利的法令規範下,教師的管教權嚴重受到限縮與規範,「動輒得咎」已經是絕大多數教師的的親身感受,也使得絕大多數的老師不敢管,是否因此造成學生打老師的案件越來越多,有待進一步求證。然而,在尊重學生權利的前提下,如何確保教師的人身安全,也請政府要多加思考。
然而,對於越發頻傳的學生攻擊教師事件,台中教師職業工會指出,「我們並未看見政府有明確的具體措施,只是不斷要求老師要有輔導技巧、要有愛心和耐心,卻沒有給予教師一個安心的教學環境」。
在此情況下,卻要老師被學生攻擊,人身遭受侵害時,還不能報警、不能提告,否則就要被冠上「沒有愛心」的帽子,台中教師職業工會認為,不僅是用道德口號綁架老師,否定教師的基本權利。因此,請盧秀燕收回「不適任教師」的說法,教師是否不適任,自有法令規範的調查程序與認定規範,尤其是該位老師不過是行使法律賦予的基本權利,何以到了市長口中就變成了「不適任教師」?
最後,台中教師職業工會表示,老師不過就是一位公民,何德何能去指揮警察辦案、學校配合把一位學生帶到警察局?老師不過就是行使公民權利,請盧市長不要把究責對象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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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快新聞/盧秀燕批老師報警抓學生「不適任」 台中教師工會轟:不要搞錯究責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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