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內恐再犯 雲云董座羈押禁見
以嬰兒智能監控攝影聞名的台北市雲云科技公司董事長曾志新,涉及殺害公司梁姓技術長後,自己也受傷,經10天治療,17日才出院接受警方偵訊,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18日下午開庭,法官以曾嫌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且對其他公司股東、員工心生怨懟,短期內有再對股東或員工涉犯殺人罪之虞,或左右股東及員工串證、滅證,庭訊不到1小時即裁定羈押禁見。
北院在18日下午2時開聲押庭,法官裁定理由指出,曾嫌涉犯殺人既遂的犯罪嫌疑重大,他因對公司經營情況無法於近期內達成IPO(申請首次公開發行)的心願,普遍對公司其他股東、員工心生怨懟,確有事實足認他有在短期內再對公司其他股東或員工涉犯殺人罪之虞。
檢察官雖主張曾嫌有串證、滅證之虞,但依卷證相關資料,目前還無法認定曾嫌犯案有其他共犯,但他所涉犯罪嫌為刑法殺人既遂罪,法定刑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日後將受重刑的宣判可期,甚至以他行為方式而受無期徒刑宣判,也不是不可能。
因此曾嫌為避免日後遭受重刑,以身為公司董事長,仍有可能為避免重刑而運用其關係,影響公司其他員工或股東,故仍有相當理由足認有串證、滅證可能。
法官考量曾嫌的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的動態平衡,並審酌憲法比例原則,為保全本案證據、預防曾嫌再度殺人,因本案為殺人既遂案件,且受社會矚目,經衡量後,認為本案應偏向於公共利益維護,確定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代替,有羈押必要,裁准曾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