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最嚴重犯罪」為何?台南殺警案殉職警家屬:讓法官窮盡理由保護加害人
立法院近日審查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的人事同意權案,死刑存廢的態度成為「必考題」。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民眾黨立委張啓楷更邀請被提名人與重大刑事案件被害者家屬「面對面」會談。但7位被提名人16日發表共同聲明婉拒;而17日被害者家屬如期出席,表達心聲,稱被害人家屬對於什麼叫做「最嚴重犯罪」這件事有很大的疑惑,直指這是「虛無的命題」。
台南殺警案家屬凃二姊表示,被害人家屬對於「最嚴重犯罪」有重大疑惑,她認為這僅只是一個虛無命題,若未來犯人犯下的罪並非「最嚴重之罪」,法院的法官就可以窮盡一切理由,去保護加害人的人權並為其開脫。
凃二姊指出,她認為「教化可能性」也是虛無命題,她一直認為鑑定教化可能性的團隊,到底有何種審核資格、條件被賦予權力,而不是「誰想做就能做」,這也會讓其喪失說服力。她質疑做出來的鑑定結果,是否具備信度跟效度,若並不具備那為何要採用?而且如果鑑定結果和事實不符,「鑑定人、鑑定團隊有權無責。」
凃大姐則說,台南殺警案對於大家來說可能只是一個標題,可是那位殺人犯在2位警察身上捅了55刀,刀刀傷筋見骨。對於受害者家屬來說,每一次上法院都要重複既定過程,可這55刀對這2位警察是既定事實,但這些話只要每講一次,就會再傷害受害者家屬一次。
師鐸獎女教師命案丈夫張教授說,他特地帶來了太太鑑證現場的小包包,現在都還保留著,「你認為說死刑是合憲,可是你判出來的結果,讓底下各級的法官沒有辦法獨立審判,讓他無法執行死刑,等於自己就做了違憲的作法。」
而立委指出,大法官被提名人廖福特在審查時曾表示,樂意傾聽受害者家屬心聲,為何最後卻跳票,是否受到指示?對於大法官被提名人未來是否能獨立行使作業,表達疑慮。
司法院代表刑事廳法官吳元曜則回應,本次憲法判決之後司法院與法務部召開因應判決會議,司法院會就本判決關於訴訟程序部分展開修法。司法院也會考量權衡刑事程序涉及各種價值與社會建言再行研議。另針對教化可能性,是指評估再犯可能性、矯治可能、社會復歸等,通常委託醫院或大學的醫師、心理師等,以《刑法》57條所明定的生活狀況、品行等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