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 避免假球、黑球再度傷害球迷與球員

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以非法方式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至3000萬元的罰金。(照片來源/信傳媒編輯部)

台灣近年在國際運動賽事上頻頻得獎,讓國人也逐漸重視運動產業。立法院13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法」,其中更是針對防治運動賭博加強修法。

本次修法有三大重點

今年台灣棒球隊在世界12強棒球錦標賽中奪得冠軍,網紅「館長」陳之漢因為太開心還自爆曾做過「球版」職棒簽賭,引發社會熱議,因此這次修法的重點就包括防治運動賭博。本次修法的三大重點如下:

1.各級政府與公營事業出資經營運動團隊的隊伍數量應注意性別比例平等原則,希望改善男女運動員待遇不平等的現況。

2.為了健全職業與業餘運動業的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積極輔導相關賽事的運動員工會或團體成立。

前項運動員工會或團體的輔導、獎勵、補助及其他相關事項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定。

3.中央主管機關應制定並推動防治運動賭博政策,輔導職業與業餘運動團體,建立防治運動賭博的信託基金。以釜底抽薪的方式,避免「假球」、「黑球」再度傷害球迷與球員。

以強暴、脅迫、詐術、利誘或其他非法方式,妨害投注標的運動競技賽事公平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至3000萬元的罰金。

犯前項之罪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各得併新台幣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營利或3人以上共同犯第2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三讀條文中也明訂,運動競技賽事範圍包含:職業運動聯盟舉辦的職業運動賽事、特定體育團體舉辦的企業聯賽、其它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與運動產業發展有關之重要運動競技賽事。

柯志恩:這次修法將為台灣運動產業的長遠發展帶來改變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他要向周思齊、陳傑憲、曾文鼎、陳雅君等人表達謝意,有他們代表職棒球員工會、職籃工會、女足工會站在第一線為球員權益發聲、為健全台灣的運動產業努力,透過一次又一次的拜會和說明,才能讓球員的聲音被政府聽見、讓立委有機會為大家爭取權益。

柯志恩指出,台灣的運動產業防賭,一路走來非常艱辛,從過去到現在,「假球防制」都是維護運動產業健全的核心工作;很可惜的是,直到本次修法前,政府對於假球防治的政策,不論是過去的作為,或是從球員親身的回饋,在法制面都未能再往前一步,讓球員始終處在高風險的環境裡比賽。

所幸這次在所有人共同努力下,最終在今天完成修法。柯志恩認為,這次的修法一定會為台灣運動產業的長遠發展帶來改變。運動不僅能振奮民心士氣,也能帶動運動產業的蓬勃發展。在歐美國家、運動產業是成熟的產業,但台灣在此領域,不論在法制面、投資面都還落後一大截。

柯志恩表示,今天完成修法只是開始,如何落實防賭機制才是最重要的工作,未來也會持續監督政府執行相關業務,保障球員權益、也讓球員都能安心打球。

民眾黨也表示,今日的三讀真的得來不易,在運動員們鍥而不捨地拜會、遊說下立法院終於三讀通過了《運動產業條例》相關條文。

民眾黨會繼續要求政府實踐承諾,保障台灣運動產業健康發展,讓我們繼續高聲為台灣的體壇驕傲喝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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