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80歲免評聘外籍看護 勞動部憂重症患者更難聘到看護工

立法院今天(3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條文修正案,其中,讓年滿80歲以上長者可以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失能及照顧需求,不論長者健康與否,都能直接申請聘僱家庭看護移工。勞動部發新聞稿對此表示遺憾,勞動部指出新法將衝擊重症家庭聘移工照顧權益。

勞動部表示,根據內政部與衛福部相關統計顯示,我國有91萬名80歲以上人口,其中,健康人口約53萬人,即使只有3成的健康長者提出申請,也會產生16萬名家庭看護移工的人力需求,加上每年自然增加約1萬的人力需求,預計將產生十幾萬的人力缺口。

勞動部指出,目前在台外籍家庭看護工22.7萬人,此次修法預期新增大量移工需求,但是,主要移工來源國無法立即大幅增加供給的勞動力,這將導致家庭看護移工市場供需失衡加劇,目前家中有重癱、長期臥床、插管的失能者家庭,可能因為移工「棄重擇輕」而更難找到或留下外籍看護工,無論是海外招募、訓練及引進時程都可能拉長到數個月以上,供應不足更將推高聘僱成本,也可能對照顧品質造成影響。

勞動部強調,雖然新法通過後,將造成外籍看護工市場供需失衡加劇,衝擊重症家庭照顧權益,但勞動部將一本初衷,持續簡便申請作業程序及時程,盡力確保重症家庭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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