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封測大廠涉違反空汙法 頎邦:收到起訴書再公開說明

竹科園區頎邦科技公司3名環安人員涉嫌將空汙數據造假,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起訴。記者胡蓬生/攝影
竹科園區頎邦科技公司3名環安人員涉嫌將空汙數據造假,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今天起訴。記者胡蓬生/攝影

新竹科學園區頎邦科技公司的環安人員涉嫌從2020年至去年3月將空汙數據造假,利用數據模擬功能或手動將監測值調為合法範圍,汙染物包括氫氟酸、氰化氫、硫酸等物質,去年被檢警調及環保單位合作查獲,檢方今天偵查終結,林姓等3名環安人員被提起公訴。

頎邦科技針對此空汙事件,強調公司將在收到起訴書後再對外公開說明。

頎邦科技公司成立於1997年,從事半導體供應鏈中的封裝測試業務,在全球十大封測廠占有一席之地。

檢方指出,涉案公司在排放管道安裝VOC自動監測系統,監控排放的有機廢氣濃度、溫度及流量,並透過數據計算有機物排放量,依規定要定期向新竹市環保局申報空汙數據,以供查核。但林、葉、陳姓3名涉案公司的環安人員為確保數據表面符合標準,聯合造假、篡改監測數據,並將不實數據申報至新竹市環保局,違法情況至少超過3年。

檢方指出,檢警調環保平台成功破獲這家科技公司空汙數據造假案件,林姓等3名被告都觸犯空氣汙染防制法第54條明知不實事項而申報罪嫌;涉案科技公司雇用人員執行業務違反空汙法,依57條規定科以罰金。

空汙法第54條規定有申請或申報義務,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申請、申報不實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虛偽記載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空汙法第57條規定法人之代表人、法人或自然人之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第51條至第54條、第55條第一項或第56條之罪者,除依各該條規定處罰行為人外,對該法人或自然人亦科以各該條10倍以下罰金。

新竹市環保局指出,這家科技公司去年被查獲違規後,已由環保局行政裁罰4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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