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 私地供廠商倒廢棄物 兄弟交保

花蓮1對50多歲陳姓兄弟將壽豐鄉私人土地及一旁國有山坡地,違法提供裝潢業者棄置事業廢棄物長達9個月以上,且部分物質含有毒汙染源,恐危及生態,花蓮檢警19日傳喚13名被告到案,訊後認為陳男等6人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諭知陳弟10萬元交保,陳兄科技監控。

陳姓兄弟在193縣道壽豐鄉月眉段有塊私人土地,2人為牟取不法利益,提供土地及鄰近的國有山坡地給裝潢業者棄置事業廢棄物,花蓮地檢署接獲情資後展開偵辦,發現犯罪時間長達9個月以上,且因部分物質含有化學成分,恐破壞國土保育並造成環境汙染,影響生態甚鉅。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蕭百麟19日指揮警方會同環保局,持法院搜索票兵分多路到16處搜索,並傳喚涉案被告13人到案說明,查扣13台犯罪用車輛。

據了解,棄置廢棄物的土地範圍除陳姓兄弟土地,也包括第九河川分署、國產署、林保署花蓮分署的土地,警方初步目視廢棄物傾倒範圍約花蓮美崙田徑場大且呈現四處各丟一些的狀態。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表示,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男等6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以及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文件,而從事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刑法》竊佔、《水土保持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罪。6人雖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陳弟因犯罪嫌疑較重,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陳兄科技監控,其他3名業者分別3萬元交保或科技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