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千萬經費 軍情局3校官判刑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軍官杜撰與陸籍人員聯繫的假資料,詐領工作經費逾千萬元,台灣高等法院判處3人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軍官杜撰與陸籍人員聯繫的假資料,詐領工作經費逾千萬元,台灣高等法院判處3人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前上校江芳瑜、前中校徐之心與前中校蘇薪名杜撰與陸籍人員聯繫的假資料,詐領工作經費逾千萬元,台灣高等法院1日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處江芳瑜4年8月,褫奪公權4年;徐之心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3年;蘇薪名判刑6年4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

這起案件導因時任國防部電訊發展室中校的蘇薪名接受軍情局相關訓練期間,遭查出他分別涉及2件貪汙案。他與前上校蘇永玲自2018年起,聯手用一人分飾兩角方式,虛構「幽靈中共情資」,詐領工作經費新台幣654萬3793元、美金14萬4800元,高院已將蘇永玲判刑3年2月、蘇薪名判刑5年。

蘇薪名因與前上校江芳瑜、前中校徐之心營造蒐集情資假象,詐領情報協助獎金,一審將蘇薪名依詐取財物罪等4罪各判處1年8月到5年10月不等刑期,未定應執行刑;江芳瑜判刑5年11月,徐之心判刑2年8月。

3人提上訴後,高院二審認為,江芳瑜犯行前後長達7年,虛報次數高達250次以上,詐得總金額共計高達1000萬餘元,其個人分到的金額為569萬5568元,且犯罪手法涵蓋製作不實內容簽呈、使用不實大陸人民身分證件及銀行金融卡資料、偽造其與情協人員聯繫之不實內容,欺瞞上級長官,且危害國家情報工作進展,判刑4年8月。

高院合議庭認為,徐之心有悔悟之心,故改判刑2年,緩刑5年;蘇薪名嚴重侵害我國情報機關對於軍事情報鑑定、研判及運用之正確性,對於國家安全法益危害至鉅,判處6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