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專案毀婚姻 徵信社判還百萬

高雄施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花3萬元找徵信社探查前任近況,發現對方已婚,又掏100萬元購買徵信社「破壞感情」專案。(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施姓男子與前女友分手後,花3萬元找徵信社探查前任近況,發現對方已婚,又掏100萬元購買徵信社「破壞感情」專案。(本報資料照片)

施姓男子與陳姓前女友分手後,找徵信社探查前任近況,發現對方已婚,竟花100萬元購買徵信社「破壞感情」專案,由徵信社人員安排女公關接近前女友的丈夫,但因遲遲沒進展,他認為遭騙提告求償。案經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以徵信社並未執行感情專案相關內容,判決徵信社須返還10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施男與陳姓前女友分手後,想知道對方近況,找上徵信社先花3萬元調查。徵信社後來拿出陳女與胡男一同出入影片,告知施男陳女已婚。徵信社張姓女員工推薦有女公關接近胡男,讓夫妻感情破裂離婚的「專案」。

施男2020年2月花100萬元向徵信社買此「感情專案」後,數度詢問歐姓徵信社人員工作進度,但歐男僅口頭表示已安排女公關故意擦撞胡男機車,施男要求出示相關照片,卻無下文。

有次施男在車上發現追蹤器,詢問歐男、張女,2人卻說是胡男請其他徵信社安裝、對方有找黑道,若要處理需再花150萬元,施男忍不住透過臉書訊息向胡男求證,胡卻說從無女公關接近。施男認為受騙,提告徵信社詐欺。檢方偵查時,徵信社拿出工作報告,辯稱確實有調查陳女及胡男,檢方認為徵信社雖未按約履行,但難反推有詐欺行為,偵結不起訴。

施男氣不過,再向歐、張提出民事求償100萬元訴訟,並追加起訴徵信社,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雖駁回對歐、張的求償,但認定施男與徵信社成立委任契約內容為「感情專案」,但徵信社並未完成,判徵信社應返還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