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轉被告?遭控用折扣碼發木可競選小物抽佣 黃瀞瑩:居心叵測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有媒體爆料違反政治獻金法,黃瀞瑩痛批說法非常不公平、居心叵測
有媒體爆料違反政治獻金法,黃瀞瑩痛批說法非常不公平、居心叵測

▲有媒體爆料違反政治獻金法,黃瀞瑩痛批說法非常不公平、居心叵測。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有報導指出立法院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黃瀞瑩、民眾黨新聞部主任吳怡萱恐因涉違反《政治獻金法》轉列被告。對此,黃瀞瑩今(18日)表示,媒體上的輿論到底是誰在操作?北檢和調查局應該要對此作出說明,更直言抽佣說法非常不公平、居心叵測。

台北地檢署17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約談陳智菡、許甫、黃瀞瑩、吳怡萱等人作證,有媒體報導指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的銷售手法,藉由黃瀞瑩、陳智菡、許甫與吳怡萱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再發送折扣碼發送競選小物,並從中抽佣,涉及違反政治獻金法,恐由證人轉列被告。

對此,黃瀞瑩表示,昨天一整天的時間分別在調查局與北檢進行偵訊,由於案情需要,以證人身份協助釐清事實。她質疑,調查過程中,除了天知、地知、她自己知,還有調查局和北檢知之外,究竟還有誰會知道偵訊內容?不到24小時媒體就掌握了相關的偵訊過程和案情,這讓她感到匪夷所思,認為北檢和調查局應該要對此作出說明。

黃瀞瑩提到,昨日自己是以證人身份協助調查,並在調查過程中提供了相關證據,「勞務報酬」的定義調查局與北檢應該比誰都更清楚,過程中自己全程配合,並提交了足夠的證明和證據,呼籲檢調能根據證據依法辦案,不要做任何奇怪的事情。此外,黃瀞瑩也解釋,勞務報酬的定義包括協助宣傳或協助節目直播,這些紀錄至今仍留存,相信檢調在蒐證過程中也已清楚了解,但對於媒體提出的「抽成、抽佣」的說法,她感到不解,不知此風向與論到底從哪裡來,直言「真的居心叵測。」

黃瀞瑩回顧,2018年幫忙柯文哲競選市長連任,到2019年民眾黨成立後,不論是以「學姊」的身份,還是台北市議員,都積極協助宣傳政策、推廣募款小物及木可商店等。她坦言,這些行為不僅是她的責任,更是她自願想要做的事,目的是為了擴大民眾黨的理念和理想。針對昨天的偵訊,黃瀞瑩說,無論是上午的調查還是下午的偵訊,自己都已完整釐清相關事實,相信檢調應該比她更清楚相關的內容,質疑「媒體上的輿論到底是誰在操作,為何會有這麼多不實的訊息被散布?」

黃瀞瑩強調,抽佣的說法非常不公平,「勞務報酬」這四個字的定義早已在網路上留有紀錄,並有直播影片作證,任何人都可以查證。如今網路這麼發達,這些資訊早已公開透明,相信調查官和檢察官也能查到相關的證據。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陳智菡、吳怡萱稱「付出勞務換取報酬」 卓冠廷:詐騙集團也是
陳智菡、吳怡萱恐轉被告!王世堅:我只針對柯文哲其他無辜的人不評論
陳智菡稱競選小物非政治獻金!林延鳳酸「法盲」:講給大家聽會被笑死
恐證人轉被告?陳智菡再嗆:偵查不公開根本是笑話、我也不想幫忙賣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