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友會不能只餵鴿子

(圖/本報系資料照)
(圖/本報系資料照)

近日台中市發生基層員警集體遭貪汙起訴的案例,僅因部分涉案員警承辦警友會業務,又囿於人情關說請託,濫用職權「紅單改白單」將罰款改低。事件爆發後基層員警多批評為是陳年陋習、長官壓力讓基層背黑鍋十分不公,再次點出了警友會存廢的質疑。

按理,警友會的成立宗旨應是協助警方防制犯罪與改善治安,然而實際功能卻是淪為各地分局或派出所的ATM,當警局軟硬體設備或各種名義計畫經費有所不足,向警友會開口成為理所當然。警友會的組成也是一言難盡,不時有社會新聞報導各地警友會成員背景與黑道、八大業者有重大關聯,各地警局顯然選擇性失明,無法主導與導正所屬警友會的運作,長期的金錢利益導致關係變質,隱隱之中讓民眾質疑雙方是金主與收保護費的共生關係。

如因此將警友會汙名化,對多數有心幫助警方且正當經營事業的會員顯然不公;而一時間要政府將警局所有預算合理化編列以減少對外募捐也顯非易事,更何況就算預算正常化,警友會的存在仍有其價值,因此警友會的存廢不應與金錢捐贈與否做掛勾,而是應使警友會的經營單純化、公益化,革除警局與會員之間僅剩募款請託、餐會吃吃喝喝的陋習。

短期間政府或應思考訂定明確規範警友會與警察局的交往禮節,避免警友會過度人情綁架侵蝕警方的執法中立性;同時明訂各地警局得以受贈的項目範圍與額度上限,亦應適度調整警察改立罰單的權限,避免權限淪為各種人情、利益交換濫用下的犯罪工具。

最重要的仍是政府本身對警政的預算、人力、勤務等各方面長期撥補不足的改進,方能有效減少各地警局對外界資源的依賴,堅守執法中立化的立場。(作者為自由撰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