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事條例」三讀所得替代率80%...政院轟在野違反承諾「未徵詢、指出預算來源」:研議憲法救濟途徑

 

藍白今(7)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提高警消所得替代率上限至80%;行政院晚間表達遺憾、對此無法接受,認為在野黨團違反去年承諾,沒有徵詢政院、也沒指出預算來源,「收到法案後,政院將依憲法賦予行政院之權力,研議各種可能的憲法救濟途徑。」

 

針對立法院今日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修正案一事,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日指出,立院在野黨團違反誠信,在法案三讀前未徵詢政院意見、也未指明預算來源,對此政院無法接受,並表達遺憾。

 

李慧芝表示,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去年11月7日在院內與立法院在野黨團達成共識決議,未來立法院在通過大幅增加政府歲出預算的法案前,應依「憲法」第70條的精神、「預算法」第91條以及「財政紀律法」第5條等規定,先指名預算來源、徵詢行政院意見並協調可行性財源。

 

李慧芝遺憾表示,本次修法內容需要大幅增加支出預算,但在野黨團卻違反當時的承諾,除了沒有徵詢行政院意見外,也沒有指出預算來源。

 

李慧芝再說,不僅如此,原提案不尊重考試院所提意見,在法案三讀前,還突襲增加消防人員、海巡、移民及空勤總隊人員,銓敘部指出將造成退撫基金用罄年度提早2年,估算未來50年基金收入減少和支出增加合計1700餘億元,財務缺口須靠行政院公務預算撥補,也就是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

 

李慧芝最後說,行政院對此無法接受,並表達遺憾,「收到法案後,政院將依憲法賦予行政院之權力,研議各種可能的憲法救濟途徑。」

 

 

圖片來源:行政院、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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