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逮通緝犯遭追殺掛彩 醫院鑑定他罹患「思覺失調症」獲判無罪

警逮通緝犯遭追殺掛彩 醫院鑑定他罹患「思覺失調症」獲判無罪 203
警逮通緝犯遭追殺掛彩 醫院鑑定他罹患「思覺失調症」獲判無罪 20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李姓男子2021年無故攻擊員警,遭判刑後未入獄遭通緝,楊梅警分局警方陳姓、鄭姓2名員警去年6月前往李男住處找他時,遭到反鎖房內的李男持刀追砍,造成2員警受傷,檢方依殺人未遂等提起公訴,但桃園地院以醫院鑑定報告認李男罹患「思覺失調症」,且李男與2名員警素不相識,常人應無對初次見面員警痛下殺手的可能,最終判決李男無罪,但諭知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2年。

檢警調查,李男在2021年間因故攻擊員警,後因判刑未入獄遭通緝,楊梅警方去年6月間前往李男家找人,突遭反鎖房內的李男持刀追砍受傷,桃園地院開庭審理後,李男辯護人主張李男無殺人動機,僅是單純傷害。

桃園地院審理後,依據警員隨身密錄器畫面顯示李男犯罪過程,認定李男確有殺害警員鄭、陳2人及妨害警員執行公務犯行,但亞東醫院鑑定報告指出李男罹患「思覺失調症」,於本案行為時確因此病症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

法院認為,李男與2名警員素不相識,常人應無對初次見面的警員痛下殺手可能,上開鑑定應屬可信,李男行為不罰,應諭知被告無罪判決。

桃園地院依據上開鑑定報告建議應對李男施以強制住院治療,並審酌李男對於社會潛在危險性不小,目前病情難以控制,認有再犯及危害公共安全之虞,認有對李男施以監護保安處分的必要,諭知令入相當處所或以適當方式,施以監護2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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