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爆大巨蛋滅火器生鏽 消防局出手了:不合規定將查處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發現,台北大巨蛋竟有鋼瓶壓柄鏽蝕、外觀氧化,瓶身資訊破舊不堪,甚至已經過期的滅火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提供/劉彥宜台北傳真)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發現,台北大巨蛋竟有鋼瓶壓柄鏽蝕、外觀氧化,瓶身資訊破舊不堪,甚至已經過期的滅火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提供/劉彥宜台北傳真)

世界棒球12強中華隊13日戰勝韓國隊,令球迷振奮不已,未料在散場時,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在逃生梯發現有過期的滅火器,她質疑,市府竟發給公安申報合格標章,遠雄及北市府不把消防安全當一回事,簡直草菅人命。消防局表示,已派員前往了解,如果確有不符合規定會依法查處。

陳怡君指出,昨日12強賽散場時,她從L3區逃生梯離開時發現角落有一支鋼瓶壓柄鏽蝕、外觀氧化,且瓶身資訊破舊不堪,完全無法辨識該滅火器資訊,僅能確認為「108年3月」。

她點出,公共場所只要放置滅火器就須「檢查合格」,依消防法規第6條與37條,可對遠雄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通知改善,但罰款對財團來說是小錢,但若發生不幸公安,再多罰款也無法彌補。

陳怡君質疑,市府於今年11月8日為遠雄大巨蛋公安背書,並發給申報合格標章,但卻出現過期的滅火器,不只是低級錯誤,更凸顯遠雄及北市府不把消防安全當一回事,簡直草菅人命。

體育局回覆,已要求遠雄巨蛋公司立即釐清、妥適處置,並清查大巨蛋內所有消防設施務必符合相關規範,體育局也會協請消防局進行查察,並持續嚴格督導遠雄提供安全完善場館,保障所有入場民眾安心看球。

消防局表示,依消防相關法令,滅火器出廠後滿3年應進行檢驗,如果未檢驗致過期,將依《消防法》進行罰鍰,並已派員前往了解,如果確有不符合規定會依法查處,且要求立即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