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犬隻咬死猴硐浪貓 飼主被罵失責挨罰48000元

犬隻見浪貓經過,上前追趕、咬死浪貓。(動保處提供)
犬隻見浪貓經過,上前追趕、咬死浪貓。(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一名男飼主,日前帶愛犬到瑞芳猴硐火車站一帶遛狗,因犬隻未繫牽繩,流浪貓遭其活活咬死,新北市動保處獲報後,隨即約談犬隻飼主釐清案情,依動保法規定,將對飼主開罰48,000元,並須參加動保講習,咬死流浪貓的犬隻也列為攻擊性犬隻,日後外出須戴口罩及1.5公尺牽繩嚴加管控。

據了解,男飼主時常帶犬隻到火車站附近遛狗,當時有民眾目睹,飼主卻未繫牽繩,犬隻見浪貓經過,上前追趕、咬死浪貓,消息曝光後,搞得附近居民人心惶惶,對於飼主的行為感到氣憤。

新北市動保處獲報後,將犬隻飼主約談到案,飼主稱愛犬隻未曾咬傷人或動物,當日犬隻情緒異常,下車後見到浪貓就開始追趕,雖然飼主曾大聲斥喝犬隻,有意救出浪貓,但仍無濟於事,受傷的浪貓被送往動物醫院搶救仍不治。

動保處表示,犬隻無故咬死浪貓行為,符合動保法第20條第3項規定,危險性犬隻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為紀錄之犬隻,列為攻擊性犬隻,日後外出將依農業部公告,出入公共場所,應以1.5公尺牽繩,配戴不影響散熱的透氣口罩,或以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的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違者可依動保法第20條開罰3萬元至15萬元,並得按次處罰。並將依動保法規定開罰該飼主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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