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罷法、憲訴法三讀通過 民進黨團:將提釋憲不會束手就擒
立法院20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惡修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聯手摧毀憲法,讓憲法法庭無法運作,導致現在的民主台灣比戒嚴時期更戒嚴,民進黨團不會束手就擒,正對這兩案進行釋憲的準備作業。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蔡易餘今天召開「先違憲亂政亂修法,再堵釋憲逃生門」記者會,指藍白先惡修憲法訴訟法,使憲法法庭將來要做出違憲判決的難度成為史上最高、最難,比戒嚴時期還難,再加上藍白聯手封殺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癱瘓憲法法庭運作。
律師出身的蔡易餘提到,憲法訴訟法這次修法有一個破綻,即憲訴法第43條關於暫時處分的規定沒有修正,因此有機會突破,讓現在的8位大法官依照專業做最終判斷。
吳思瑤說,在沒有憲法法庭保障憲政精神下,藍白就可以無法無天亂修法、愛違憲就違憲,民進黨團不可能束手就擒,針對選罷法、憲法訴訟法都在進行釋憲的準備,至於行政部門要提覆議或釋憲,黨團尊重。
蔡易餘表示,昨天的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7位被提名人中,民進黨團支持6位,對大法官被提名人劉靜怡投下不同意票,國民黨團則是7個不同意,民眾黨團僅支持劉靜怡。他認為,「真正羞辱劉靜怡的是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因為倘若劉靜怡出任大法官,憲法法庭也只會有9位大法官,劉靜怡還是無法行使大法官職權,而民進黨團內部對於如果只通過一位大法官被提名的話,雜音很多,因此昨天討論時,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把罵名承擔在自己的身上,也用黨紀來保護黨團成員。
針對劉靜怡在社群的發文,吳思瑤說,民進黨團成員團結表達意志,沒有落入黃國昌設好的局,她希望劉靜怡在發言上應當要自制,而國家的憲政比個人的權位更為重要,對於很多人還在做個人的情緒發洩與失控,就不予置喙、不予置評。
媒體追問,在野質疑民進黨團對劉靜怡投下不同意票,是對總統賴清德的不信任,也將對賴清德產生重傷。吳思瑤表示,「總統是提名,立法院是同意」,民進黨團踐行權力分立原則,如果全部都同意,在野黨難道不會操作說這批人都是只有黨意、綠友友嗎?蔡易餘也說,賴總統跨越不同政治立場提名,但最後的審查是黨團做出一致決定,沒有對誰不信任。
立法院會20日三讀修正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當天院會也三讀修正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