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大改「數位保險公司」申設標準 彭金隆親自說明、明年5月開放申請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26)日傍晚親自出席金管會例行記者會,說明「數位保險公司」的政策規劃方向,業務範圍改用創新比率認定、銷售通路可透過業務員與保經代等傳統通路、創新保護期給6個月等等,諸多規定與金管會前主委黃天牧時代的「純網保」差異極大,預計明年5月開放申請。

彭金隆說:「台灣不缺保險公司,但是我們欠缺能夠讓我們的商品跟保險服務覆蓋更完整的那種保險公司,而且是真的有效率、能夠持續生存,能夠獲利創造價值的公司。」

彭金隆說,金管會期待的數位保險公司,「它並不是來搶食我們既有保險公司的市場而已,它最重要是要提供新的思維、新的價值。」歡迎有意願者找金管會保險局好好討論。

不叫純網路保險,改稱數位保險

金管會新聞稿指出,近期將修正現行「純網路保險公司」申設條件等規範,因純網保公司實務上難以全部經營純網路業務,參酌外國經驗,把純網路保險公司修正為「數位保險公司」(Digital insurer)。

保險公司有產險公司與壽險公司兩種,金管會先前規定,純網保裡的產險公司,業務以銷售創新型商品為限;純網保裡的壽險公司,以銷售保障型商品為限,本次修改則是有著截然不同的思考。

金管會將規定,申設數位保險公司者,運用金融科技或數位技術提供創新型保險商品及服務,須達一定比率,以確保新設公司具備一定創新能力。

銷售商品不必全數創新,15%以上即可

彭金隆說:「比率至少15%。」按營收,也就是保費收入認定。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補充說明,將定期檢視公司前一年度的保費收入,是否符合至少15%須具備創新性。

實收資本門檻部分,我國法令規定,產、壽險公司的申設門檻均為20億元,先前金管會開放純網保時,壽險公司部分維持20億元、產險降至10億元,彭金隆說,上次已有差異化處理,這次希望有更大彈性,壽險降至10億元、產險降至5億元。

資本額門檻降至5億,發起人刪除40%與25%持股規定

發起人條件方面,將刪除純網保時代規定,也就是發起人中應有金融機構及金融科技業者、金融機構合計持股應達40%以上,且金融機構當中應至少有一家保險公司或金控的保險子公司,其持股要超過25%。

數位保險時代的發起人,將採「是否具備經營保險公司之專業及長期經營能力」來認定,也就是說,回歸保險法對大股東適格性的規定,我國有關法令對於何種自然人或法人可以當保險公司的股東,數位保險公司就比照辦理。

另外,為鼓勵國外的數位保險公司來台灣申設分公司,金管會將開放,外國的數位保險公司,其在母國,過去5年財業務健全、無重大受罰紀錄,且實收資本逾20億元或信評等級達一定標準以上,可來台灣申設分公司。

不定申設期限,做好準備了再來

彭金隆說,這項申設數位保險公司的新規範,預計明年5月左右生效,不會訂定申設許可期限,比如3個月或6個月內一定要送件,因為這些東西需要充足的時間準備與研究分析。

彭金隆說,金管會開放數位保險公司,「我們不急,我們也不期待說會有非常、非常多人很快速來申請,但是我們也知道很多人已經在評估中。我們也注意到,雖然國際上很多數位保險公司也許財務數字上未達穩定獲利,但是市場還是給予高度的期待跟評價。」期待這次開放能為台灣的保險科技及未來發展注入新的選項跟活力。

更多風傳媒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