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大學校園招募女學生進「八大」 法官認「人才廣告」不罰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丁男等人在世新校園內公開招募女學生從事八大,被警方依社維法移送。(資料照/翻攝自世新大學臉書)
丁男等人在世新校園內公開招募女學生從事八大,被警方依社維法移送。(資料照/翻攝自世新大學臉書)

▲丁男等人在世新校園內公開招募女學生從事八大,被警方依社維法移送。(資料照/翻攝自世新大學臉書)

一名丁姓男子和高姓、朱姓等4人於4月間跑到私立世新大學傳播大樓教室,在教室白板上公然寫下招募女學生進「八大」的招募文,還拍影片PO在IG上,且被發現與女學生攀談,引發熱議。丁男等人且被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不過法官認為丁男等人並無造成校園混亂,「八大」也僅是特定行業的代名詞,在白板寫招募文也僅為廣告一種,裁定不罰。警方抗告,台北地方法院駁回。不得再抗告。

丁姓男子等人被控於4月23日進入世新大學校傳播大樓一間教室,在教室白板上寫下「出入八大」等招募進入八大行業的文字,並留下供聯繫的IG帳號,拍影片上傳網路,且在校園內找女學生攀談,甚至被發現開車載女學生離開。

因有網友在Dcard上以「八大猴子入侵校園世新大學」發文揭露此事,並轉傳丁男等人拍攝的影片,一度引爆輿論熱議。警方事後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丁姓男子及同夥高姓男子、朱姓男子、蔡姓男子、吳姓男子等一共5人移送法辦。

警方偵辦時,其中2人坦承為招募學生當酒店公關,不過法官認為,丁男等人並未在校園內吵鬧或使用暴力、滋事,難認造成校園混亂。且「八大」為特定行業的代稱,未必涉及不法,白板上的文字僅為廣告一種,因此裁定不罰。

對此,警方提起抗告。法官認為,世新校園為公開校園,也未危害校園秩序,招募女學生加入八大,與社團在校園內招募成員本質無異,警方移送也未提出證據證明其有侵害校園安寧及秩序之虞,因此駁回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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