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菡稱木可「有給報酬但非抽佣」他狠酸:差不多土城集合了

陳智菡表示,木可小物是販售行為,非政治獻金,木可確實有給勞務報酬,但不是抽佣;林冠年嘲諷「這種程度差不多土城集合了」。   圖:張良一 / 攝(資料照)
陳智菡表示,木可小物是販售行為,非政治獻金,木可確實有給勞務報酬,但不是抽佣;林冠年嘲諷「這種程度差不多土城集合了」。 圖:張良一 / 攝(資料照)

[Newtalk新聞]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政治獻金案,發現黨公職利用木可競選小物「折扣碼」抽佣,涉違反政治獻金法,恐從證人轉為被告。「戰狼小姐姐」、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18)日駁斥,木可小物是販售行為,非政治獻金,她不接受檢調恐嚇。對此,前民眾黨竹北市黨部執行長林冠年嘲諷「這種程度差不多土城集合了」。

北檢偵辦柯文哲政治獻金案,17日傳喚陳智菡、民眾黨副秘書長許甫、 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民眾黨台北市議員、「學姐」黃瀞瑩等人作證,訊問後均請回。但聯合報報導,民眾黨利用「網紅帶貨」的銷售手法,用「折扣碼」發放KP競選小物,進而抽佣分潤,抽佣的錢疑來自政治獻金,涉違反政治獻金法,黃瀞瑩4人恐從證人轉列被告偵辦。

陳智菡今天受訪時回應,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競選期間競選小物一部份進入政治獻金,後期推出的木可競選小物,純粹是商品販賣,不是政治獻金,若不釐清就是入人於罪。

陳智菡指出,木可公司去年12月推出競選小物後,曾給他們折扣碼藉此宣傳小物,木可確實有給他們勞務報酬,但這筆勞務報酬根本不是抽佣或網紅帶貨。

對此,林冠年透過臉書狠酸,陳智菡說自己有拿木可的「勞務報酬」,絕對不是「折扣碼抽佣」,望周知,「這種程度差不多土城集合了;就像貪污案裡賄款都會辯解成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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