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菡、黃瀞瑩慘了?黃帝穎指拿木可分潤辯稱「勞務報酬」構詐欺罪+公益侵占罪:可處七年以下徒刑
時任柯文哲競選幹部陳智菡等人涉嫌拿木可分潤,事後辯稱「商業」及「勞務報酬」,律師黃帝穎今(19)日在臉書發文表示,這種政治募款詐術,將構成「刑法」加重詐欺罪,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分潤木可犯罪所得,更涉犯「公益侵占罪」,最高同樣可處七年以下徒刑。
「競選小物募款卻辯稱商業所得,加重詐欺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黃帝穎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依據《政治獻金法》及《政黨法》規定,政黨及候選人的政治收入,最終只能進政治獻金專戶。在法律上,政治收入完全沒有營利空間,所以木可近4000萬元被法院認定犯罪所得裁定扣押。
黃帝穎指出,柯文哲競選幹部陳智菡等人涉嫌拿木可分潤,事後辯稱「商業」及「勞務報酬」,但已被查出折扣碼宣傳假藉「KP選戰經費自己募」等政治募款詐術,使捐款人陷於政治捐獻錯誤,而為財產之交付,終淪為私人商業獲利,構成刑法加重詐欺罪。
「分潤木可犯罪所得涉共犯公益侵佔罪」,黃帝穎並說,實務上,競選幹部是否拿木可分潤,金流是判斷共犯的關鍵證據,除了加重詐欺罪外,與柯文哲分潤木可非法侵佔的政治獻金,尤其法院已確定裁定扣押木可犯罪所得,涉嫌共犯《刑法》公益侵佔罪,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圖片來源:黃帝穎臉書、民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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