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抽佣!白稱勞務換報酬 綠:詐騙集團也是

▲媒體報導稱民眾黨以「網紅帶貨」方式,透過黨內高知名度人物吸引選民購買小物再從中抽佣,吳怡萱稱是「勞務換報酬」。(圖/記者朱永強攝)
▲媒體報導稱民眾黨以「網紅帶貨」方式,透過黨內高知名度人物吸引選民購買小物再從中抽佣,吳怡萱稱是「勞務換報酬」。(圖/記者朱永強攝)

[NOWnews今日新聞]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政治獻金案,傳出民眾黨以「網紅帶貨」銷售手法,銷售競選小物可從中抽佣分潤,對此發言人吳怡萱回應稱「付出勞務換取報酬」。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表示,這說法認了真的從木可商品中獲利,狠酸詐騙集團也都是付出勞務換取報酬,強調「付出勞務換取報酬」與「報酬來源正當、合法」,從來都是兩件事情。

對於媒體報導稱,調查局發現民眾黨用「網紅帶貨」銷售手法,藉由黨內高知名度人物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可進而從中抽佣分潤。對此吳怡萱駁斥此說法,強調是「付出勞務換取報酬」。

卓冠廷認為,陳智菡和吳怡萱的聲明,認了真的從木可商品中獲利,兩人的辯解蒼白無力,稱一切都是「付出勞務換取報酬」,而詐騙集團也都是付出勞務換取報酬,但全台灣人都知道詐諞集團逼人上絕路,很壞。

卓冠廷強調,「付出勞務換取報酬」與「報酬來源正當、合法」從來都是兩件事情,陳智菡、吳怡萱都是有領民眾黨或競總薪水的人,幫柯文哲競選已領了勞務報酬,所說的「木可商品不是競選募款小物」,跟當時自己在宣傳商品時所說的「柯P選戰經費自己募」根本不同。

最後卓冠廷說,兩人已經領薪水,再繼續從小草捐款中牟利,還敢理直氣壯說「付出勞務換取報酬」,真的一點羞恥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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