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公局挨批帶頭違法砍樹
鄰近新北市土城司法園區預定地的國道3號邊坡,近日由交通部高公局木柵工務段施工砍樹,被護樹團體發現未依《新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送審,痛批中央竟帶頭砍樹,新北市景觀處說,接獲通報後9日即到場了解,當下已要求施工單位立即停工並提出說明,將依情節輕重開罰,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護樹團體「土城護樹者聯盟」說,在土城彈藥庫司法園區森林公園預定地中,出現公家部門砍樹的行為,伐木的聲音持續2天,一看才知道樹木被攔腰砍斷,不但違反法規,在城市中的熱島效應也需要這些樹木來緩減,呼籲行政單位應該帶頭守護大樹、而非帶頭砍樹。
據了解,高公局以阻礙高速公路駕駛視線為由砍伐樹木,現場約有50棵左右的樹木被砍伐。
景觀處昨天回應,依據自治條例施工單位若要砍樹,都需要送景觀處審核,高公局是中央單位,相信在施工前就已請專家評估,並經內部審核程序送審核定後才辦理樹木移除,但在地方未送景觀處審核就是違反自治條例。
景觀處說,9日勘查主要地點是國道3號福爾摩沙高速公路邊坡路段的樹木為主,地點鄰近土城司法園區預定地,因為鄰近森林公園預定地,才會被民眾通報。
但景觀處指出,高公局木柵工務段確實沒有送審移樹計畫,業務單位已要求即刻停工,將會約談施工單位請他們提出說明,程序結束後會依情節輕重,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