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人慘死!珠海「無差別衝撞案」 法院一審判處死刑

廣東省珠海市在今年11月,發生一起駕車「無差別衝撞」行人案件,造成35人死亡,震驚全球。今(27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宣判,「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樊維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根據《央視》報導,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樊維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滿離婚財產分割結果,遂決意透過駕車衝撞人群方式發洩私憤。

法院認為,被告樊維秋的犯罪動機極為卑鄙,犯罪性質極為惡劣,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嚴懲。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央視》指出,在庭審中,檢察機關提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樊維秋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樊維秋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認罪。部分被害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界群眾等旁聽了庭審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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