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會館郭哲敏涉地下匯兌逾217億 辯論終結遭檢求刑15年

郭哲敏遭檢方求刑15年。(本刊資料照)
郭哲敏遭檢方求刑15年。(本刊資料照)

「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被控涉入地下匯兌案,涉洗錢金額高達217億餘元。新北地方法院10日晚間辯論終結,新北地檢署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向法院求刑15年。

據報,郭哲敏的88會館先前因為有檢警、政要出入,引發社會關注,郭哲敏本身則因經營線上博弈網站及涉嫌地下匯兌,2023年遭通緝後於泰國落網、解送回台歸案,被檢方提起公訴。

郭哲敏去年11月被新北地院裁定以1億元交保,檢方提出抗告成功,高院發回後撤銷交保,改裁定羈押禁見。

10日新北地院召開辯論庭,新北地檢指出郭哲敏涉嫌經營博弈網站、獲利逾16億餘元,另涉地下匯兌,經手金額至少217億元。

郭哲敏的委任律師則主張,地下匯兌案的證人稱不認識郭哲敏,無法證明郭涉入其中,檢方指控匯兌金額至少217億餘元,卻無法提出時間、地點等證據;郭本人在審理時表示,對於官司絕不迴避,羈押1年多期間他諸多反省。

郭與女友、藝人錢帥君育有一子,在郭遭羈押期間,錢曾在社群發文控訴檢方對郭不公平,質疑檢察官「押人取供」,不讓郭交保,「檢察官這齣鬧劇究竟要演到什麼時候?」10日辯論庭上,郭也對於錢帥君曾因小孩看不到父親而在網路發文抒發情緒、批判司法的言論,向檢察官及法官道歉,承諾未來會做公益回饋社會,希望可以獲釋回家照顧家人。

檢方則指出,郭哲敏犯案時間長,未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依違反《組識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賭博罪等,向法院求刑15年。

此外,同案被告包括操作金流的杜韋蓁,被認為影響力僅次於郭哲敏,被求刑15年;郭的手下、共犯張旭昇也檢方列為犯罪集團核心,求刑10年。新北地院諭令5月29日下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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