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計畫法》立法院三讀延後六年實施 藍綠盼配套完備再上路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原先《國土計畫法》預定於2025年4月30日上路,不過朝野立委都提案修法要求展延,最後經表決通過條文明定,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六年,從原定四年改為十年,也就是從2031年4月30日起全面實施。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說,應多溝通、待配套完備後再上路;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說,請政府利用延長的時間趕快補破網。

立法院會31日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6年,從原定4年改為10年。圖為立法院長韓國瑜(右)敲槌宣布通過。(中央社)
立法院會31日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六年,從原定四年改為十年。圖為立法院長韓國瑜(右)敲槌宣布通過。(中央社)

現行《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中央主管機關應指定日期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並於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也就是2025年4月30日起,《國土計畫法》將全面實施。

內政部30日表示,全國已有19縣市提交國土功能分區圖,其中8縣市完成審議,只剩桃園市、南投縣及雲林縣等縣市尚未提報。《國土計畫法》是否要再次展延,朝野立委共提出逾30個修法版本,擬再延長二到四年不等。

立法院會今天審議《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國土計畫法》展延期限,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都提出再修正動議,要再延長六年,由四年改為十年;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版再修正動議則是延長兩年,由四年改為六年。

立法院會31日經表決後,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第45條,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六年,由四年改為十年。圖為國民黨立委在議場表達立場。(中央社)
立法院會31日經表決後,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第45條,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六年,由四年改為十年。圖為國民黨立委在議場表達立場。(中央社)

立法院會今天經表決後,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第45條,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六年,由四年改為十年,也就是從2031年4月30日起全面實施。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十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

另外,國民黨立委許宇甄、張嘉郡等人提案,主張「農業權」應入法,在《國土計畫法》中增訂補償條款,並設立特別基金來補償農地的特別犧牲。但國民黨團再修正動議中則改為「不予增訂」,並未入法。

立法院會31日經表決後,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第45條,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六年,由四年改為十年。圖為民進黨立委在議場舉看板表達立場。(中央社)
立法院會31日經表決後,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第45條,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六年,由四年改為十年。圖為民進黨立委在議場舉看板表達立場。(中央社)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在廣泛討論時表示,有部分縣市尚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中央無法整合、調整土地分區,且農民、地主對國土功能分區可能會限制開發仍有所疑慮,應待相關配套完備後再上路。因此,民進黨團主動提案再展延六年,多跟地方充分溝通,讓《國土計畫法》上路更加完備。

國民黨立委、內政委員會召委徐欣瑩在三讀後發言表示,經多次會議發現,民眾、農民對《國土計畫法》還有諸多疑慮,因為政府溝通不夠、配套不足,相關子法也未完成,中央及地方、民眾都需要更多時間;今天三讀通過再延長六年,請政府利用延長的時間趕快補破網。

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說,很高興朝野有共識,對《國土計畫法》上路踩煞車,讓農民不用再擔心,請行政院不要提覆議案;內政部長劉世芳在修法過程沒有做好事先準備、沒有充分溝通、沒有消除民眾疑慮、沒有因地制宜,應傾聽地方聲音,否則就下台對民眾負責。

(責任主編:莊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