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麻疹確診個案 高雄趴趴走 匡列接觸者185人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三日新檢出一例中部本土麻疹病例,經高市府衛生局疫調該案曾於一一三年十二月廿、廿一日至中部某醫院陪病,一一三年十二月廿八日因同層病房個案麻疹確診而被匡列為「接觸者」;個案於一一三年十二月廿七至廿八日曾自中部南下高雄市與友人一起去參加衛武營音樂會(歌劇院),廿八日當晚返回中部居住地。個案於十二月廿九日開始出現發燒、畏寒症狀,隔日至中部某診所就醫,十二月卅一日又再度南下高雄市找友人。疫調發現,個案於一一四年一月一日開始出疹,一月二日緊急就醫經TOCC問診,醫師立即通報至法定傳染病系統並收治負壓隔離病房。確診個案於可傳染期間(一一三年十二月廿八日至一一四年一月二日)已出現疑似症狀,仍至高雄市趴趴走,未遵守「自主健康管理」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衛生局將依法開罰六至三十萬元。
衛生局今(四)日說明,目前匡列接觸者一百八十五人,皆已完成健康關懷,健康監測至一一四年一月廿日;個案可傳染期間曾於高雄市內多處公眾場所活動且有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如有「確診個案足跡重疊」風險者,請落實「自我健康監測」至一月廿日。(見圖)
衛生局提醒,麻疹出疹前後四天即具有傳染力且傳播力極強,會透過空氣、飛沫及接觸確診者的分泌物而感染,潛伏期七至十八天,與確診者接觸後十至十二天會出現發燒、咳嗽、流鼻水、鼻炎、結膜炎(畏光、流淚與紅眼)等症狀,平均約十四天會出疹,衛生局提醒民眾若出現上述麻疹疑似症狀,應儘速主動聯繫居住地之衛生所安排就醫,並請醫師提高警覺,於病人就醫時,若發現麻疹疑似個案,應立即通報。
衛生局呼籲,接種疫苗是預防麻疹最有效的方法,家中如有年滿一歲幼兒,請儘速至衛生所或預防接種合約院所接種麻疹、腮腺炎、德國麻疹混合疫苗(MMR),並避免帶未滿一歲或未接種MMR的幼兒至流行地區;出國時應留意手部衛生,進出公共場所或人多擁擠的地方建議佩戴口罩,回國後如出現疑似症狀,請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及暴露史。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一九二二(○八○○○○一九二二)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