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長:明年總預算不重編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日前說,《財劃法》修法沒有設定生效日期,總統一旦公布,三天內就會生效,明年度總預算可能需重編。行政院副秘書長李國興三十日在立法院表示,李慧芝原意是針對未明定施行日期所產生的衝擊表達憂心,並不是要重編;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強調,沒有要重編總預算案。
財政部長莊翠雲說,李慧芝那天發言只是表達修法後,行政機關在施政上可能的窒礙難行之處;預算編列很重要、茲事體大,一一四年度本週就要開始,各項施政要往前推進。
李國興表示,李慧芝原意是針對《財劃法》修法後未明定施行日期,所產生嚴重衝擊表達憂心,並不是要重編;行政院尚未收到《財劃法》修正公文,收到後會在憲政賦予的權益且合法情況下,提出相關救濟措施。
立委林德福追問,若最後仍維持《財劃法》修法,財政部有信心克服施政窒礙,若無法是否辭職下來?莊翠雲回應,財政部努力減少《財劃法》修法爭議,凝聚最大共識,也稱她對個人去留沒有任何堅持,共同努力使《財劃法》有更好調整。
林德福質疑,近四年來每年政府超徵稅收達四千五百億元,財源會不足?陳淑姿說明,超徵稅收是暫時性,修法則是結構性,近十二年來中央財政收支就有六年財政短差。
至於《財劃法》三讀修正通過,中央須新增釋出三千七百五十三億元,包括國防經費等中央計畫可能通案性刪減百分之二十八。陳淑姿表示,若國防經費不減,其他項目的預算減幅可能要提高至百分之三十七。
林德福指出,陳淑姿過去曾在台南市擔任主計處長,當時台南也主張要修正《財劃法》。陳淑姿表示,當時台南債務狀況已達公債法上限,薪水發不出來;但現在各縣市財政狀況與過去不同,如今財政已有賸餘。《財劃法》修法後,影響中央重大建設與施政,連一一五年度預算編列也會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