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與食品添加物製造業稽查 產品都符合規定但有業者人員證照不符

食藥署抽驗28件乳製品及67件食品添加物產品,檢驗後確認全數符合規定。(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抽驗28件乳製品及67件食品添加物產品,檢驗後確認全數符合規定。(食藥署/提供)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食藥署26日公布乳品加工食品業稽查專案,及食品添加物製造業稽查專案執行結果,經抽驗28件乳製品或原料,及67件食品添加物產品,檢驗後全數符合規定,但也發現1家業者未設置及核備衛生管理人員、4家未設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總計裁罰金額達18萬元。

食藥署表示,在乳品加工食品方面,重點是查核業者之食品業者登錄資訊、食品追溯追蹤系統、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及產品標示等項目,經查核27家乳品製造業者、抽查45件產品標示、抽驗28件乳製品或原料,結果都符合標準。

但稽查中也發現新北市北興隆食品未設置及核備衛生管理人員;新北市北興隆食品、新北市伊通公司、新北市華盛食品、新北市富華食品等4家業者,未依規定設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4家業者之5項違規共計裁處罰款18萬元。

食藥署指出,在食品添加物製造業稽查方面,執行重點為原料來源及使用之合法性、產品標示符合性、追溯追蹤資料建立及自主管理落實情形等。另依食品添加物產品屬性規劃抽驗,檢驗是否非法添加如非准用色素、香豆素、順丁烯二酸及順丁烯二酸酐等化學物質。

食藥署表示,經查核查核60家食品添加物製造業者,抽查110件產品標示及抽驗67件食品添加物產品,檢驗結果則全部都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