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扣押案再生變 高院發回

京華城扣押案再生變 高院發回 167
京華城扣押案再生變 高院發回 167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行文台北市政府松山地政事務所因未列「密等」,意外洩漏裁定書偵查秘密的扣押鼎越開發公司所有的京華城土地案,經鼎越開發抗告,高院今(2)日傍晚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使得這起扣押案再生變數,

高院裁定指出,原裁定係以本案興建中辦公大樓之完工比例,作為計算抗告人所取得利益之 數額,但本案興建中辦公大樓完工進度,尚有應調查釐清之處;又系爭土地 既以信託名義移轉登記予銀行,依相關聯合授信契約規定,抗告人現是否得任意處分系爭土地?是否目前未扣押則國家將來無從或甚難追徵抗告人所 獲犯罪利益?原裁定就此保全追徵之「必要性」,未為妥適說明,亦有理由 不備之違誤。綜上,鼎越公司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撤銷發回。

檢方主張,柯文哲、彭振聲在台北市政府任職期間,違法配合威京集團提供京華城建築容積獎勵20%,讓京華城容積率由560%提高至840%,涉嫌圖利,估算圖利威京集團獲容積獎勵不法利益高達新台幣111億7023萬6000元,此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

檢方並表示,扣押京華城土地,是為了禁止相關被告利用案件偵審期間將土地移轉,繼續獲取土地不法利益,因此基於保全日後追徵不法利得,向法院聲請扣押獲准,至於京華城目前繼續興建,是由台北市政府依其行政職權管理,與法院扣押裁定無關。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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