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要求解職具中國籍里長 桃市府回應了
內政部日前查出有5名里長具有中國籍,去函鄉鎮市區公所依法辦理,若查證屬實未放棄中國籍,將由鄉鎮市區公所依法解職。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對此表示,本周已發函報請內政部釋示,目前僅看到內政部透過新聞方式解釋,將按兵不動,待收到正式解釋後再依規定辦理。
桃園市一名已經來台30年的里長,遭內政部查出具有中國籍,內政部去年11月29日發函給該里長所轄區公所、副本給民政局,請當事人說明有沒有依規定在就職前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該里長去年12月19日遞送陳情函,民政局收到區公所轉交的陳情函後,會辦法務局釐清爭點,本周正式發文給內政部尋求解釋。
據悉,里長本人陳情認為法規見解不同,否認有雙重國籍問題,且她已連任多屆里長,相關資格也都通過選委會審核,不能接受要被解職而提出陳情。
民政局指出,目前內政部都是透過新聞方式解釋,但市府不能據此為依據,本周已正式發函報請內政部釋示,現階段會採按兵不動策略,等待內政部正式回函後,區公所再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