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訂頒議會內控制度範本強化自律自治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為了健全議員聘用助理制度,強化議會自律自治,內政部本月函頒議會內部控制範本提供各議會使用,將協助議會自明(114)年起建立議員支領助理相關補助費用的內部控制機制,避免詐領費用發生。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內政部已於今年12月6日函頒議會內部控制範本提供各議會使用,具體包括應由議會代為直接撥付助理補助費予助理、每月製作印領清冊載明助理補助費總額、分配情形及領取金額,並需經議員及助理簽章等,期待各地方議會,積極落實內控制度,從制度面強化廉能政治。

劉世芳表示,內政部配合113年6月19日修正公布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6條,要求議會應就議員支領助理補助費的各項費用及助理聘用關係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以落實程序檢核等規範。內政部積極邀集各地方議會研商,並就助理補助費發放實務可能情境進行充分討論後訂定本範本,更具體切合實務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