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之死勞動部稱爭取因公撫恤 銓敘部:未收到送案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右)5日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銓敘部長施能傑。(摘自國會頻道)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右)5日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銓敘部長施能傑。(摘自國會頻道)

勞動部吳姓公務員因遭霸凌輕生爭議延燒,勞動部日前表示,除將涉霸凌的分署長謝宜容調職並送懲處外,決定追頒「勞動獎章」之外,並將向考試院爭取認定為因公傷亡的撫卹補償。銓敘部長施能傑5日在立法院被問及此事,坦言目前尚未接到勞動部送案。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勞發署員工遭受霸凌不幸輕生,能否認定因公死亡辦理公務員撫卹補償?施能傑答詢表示,因公撫卹是由相關機關提報送到銓敘部,由專案小組認定,依法規定,過去自殺案件,一般會當成病故死亡。

黃國昌追問,目前勞動部案件是否已送到考試院?施能傑表示,至少銓敘部沒接到,任何希望變成因公撫卹,就由相關機關報部,他們會組成專案小組依法審查。

黃國昌表示,根據退撫法,因公死亡、病故或意外死亡,撫卹金差異很大。如果有公務員不是因其他因素選擇結束自己的生命,而是在職場中遭受長官霸凌,無法承受巨大的身心壓力,選擇結束生命。他希望未來不要有相同案子,但希望銓敘部審定撫卹事由時,必須要跟單純自殺做區別對待。

施能傑說,法律有不同條款,委員會在討論時,會根據機關送來的解釋與相關事證,由專案小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