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輒釋憲才是憲政僵局的根源
[FTNN新聞網]主筆/單厚之
立法院今(10)日將表決《憲法訴訟法》覆議案,預料在野黨將再次否決行政院所提的覆議,賴清德總統周三在民進黨中常會中表示,「憲法仍賦予憲政機關行使各種救濟的權利」,同時也傳出賴清德可能啟動院際協調來處理目前的僵局。但一邊罷免立法院長、一邊院際協調,真的有可能解決問題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將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上限提高到80%,毫不意外的是,民進黨又再次宣稱這是肉桶法案、錢坑法案,戕害憲法平等原則,要研商以釋憲作為救濟手段。民進黨團批評,藍、白兩黨「違憲」上癮,但民進黨又何嘗不是「釋憲」上癮,無法戒斷?
從去年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和《刑法》部分條文開始,民進黨對自己不滿意的法案就動輒扣上「違憲」的帽子,要以釋憲推翻立法。這會期開議引發爭議的「民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當時政院也是寸土不讓,民進黨團揚言釋憲,總預算為此一個多月無法付委,行政院又突然全面棄守,承諾會補足預算。
日前爆發朝野肢體衝突的《選罷法》、《憲法訴訟法》和《財劃法》,民進黨同樣稱之違憲,再次祭出「覆議+釋憲」組合拳,期間甚至有人主張行政院長可以不副署、總統可以不公布,讓法案無法生效。再加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賴清德上任不到一年的時間,民進黨已經喊出七個違憲,也是破了歷史記錄。
動輒扣上在野黨和立法院「違憲」的帽子,動輒以「釋憲」作為執政黨翻盤的手段,正是造成台灣目前朝野對立和僵局的主要原因。憲法法庭本職應該是解釋法令、解釋憲法,而不是介入朝野的政治對抗,但如今的司法院卻儼然把自己當成朝野對抗、院際衝突的仲裁者,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憲判第九號解釋,司法院更把自己變成凌駕於立法院之上的存在,實質破壞了憲法的分立原則和監督制衡的原理。
尤其是現任和剛卸任的大法官政治色彩鮮明,既聲稱大法官不受民意拘束,又勇於參與政治衝突,結果實質上變成蔡英文時代提名大法官所代表的「舊民意」,否決立法院「新民意」的怪現象。
更重要的是,由於有憲法法庭可以依靠,可以全面推翻立法院的決定,結果導致行政院的怠惰與失職,在立法過程中既不參與、也不折衝妥協,一切都等憲法法庭翻盤。所以導致朝野的衝突對立越演越烈,更加難以彌合。
例如這次的《財劃法》修法,行政院不管立法院如何催促,就是堅持不肯提出對案,只有全輸和全贏兩種結果。《原住民禁伐補償條例》也是類似的情況,政院在立法過程中努力不足,法令公布後也不覆議,接著又不依法編列總預算,等到在野黨立委翻臉,又想讓憲法法庭幫忙擦屁股。
綠營認為在野黨聯手通過《憲訴法》,是對憲法法庭做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違憲裁判的報復,但當綠營連警消所得替代率提高都要釋憲時,反而證明了《憲訴法》修正的合理性。司法院不斷介入政爭,絕對不是民主國家的常態,不僅無法解決任何問題,反而會搞得天下大亂。只要司法院繼續當總統和行政院的保母一天,總統和閣揆就永遠學不會如何負起責任、解決問題。整個國家就永遠只有政治對抗的勝負,而不會有政策的對話和交流、提升。
民進黨認為在野黨修法提高《憲訴法》裁判門檻違憲,但我國大法官釋憲與裁判門檻本來就經過多次變動,從「全體2/3出席、全體過半同意」、「總額3/4出席、出席3/4同意」、「總額2/3出席、出席2/3同意」、「現有總額2/3出席、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如果以往的變動都不違憲,為何今天就突然違憲了?
《憲法訴訟法》覆議失敗是必然,但接下來民進黨和憲法法庭的作法,則會直接牽動未來的政局。如果憲法法庭再循上次國會改革的例子,凍結《憲訴法》並做成違憲判決,則司法院不僅凌駕於立法院之上,甚至連涉己的法案都可以否決,未來將成為司法院一院獨大,所有法條對司法院都無效。結果必將天下大亂,朝野永無和解之可能,人民也更難以信任司法。
《憲法訴訟法》對總統、行政院和司法院造成的影響是一時的,但對穩定政局、朝野和解的效果是永遠的,斷了動輒釋憲這條路,行政院才會「斷奶」,開始嘗試靠自己解決問題、靠自己和在野黨溝通、折衝,政局才能逐漸回歸正軌。而當司法院不再扮演院際衝突裁判的角色時,總統才可能真正扮演院際衝突協調者的角色,在此之前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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