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今對「財劃法」提覆議...院會前後和六都代表表達:願與地方啟動新一波實質討論「可長可久」方案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7)日親率行政團隊召開記者會,宣布對「財劃法」、總預算兩案移請立院覆議。卓榮泰提到,他在院會中通過「財劃法」覆議案前後,特別跟六都副市長表示,願意和地方啟動對「財劃法」的新一波實質討論、座談、會議,討論可長可久的「財劃法」,經過中央地方深層討論,讓雙方都能接收到,未來有新的「財劃法」合理空間。
卓榮泰今日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政院經過審慎深思熟慮,也研讀各項法案預算內容,探詢多位學者意見、針對「財劃法」、總預算兩案,經過院會同意、決議呈請總統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卓榮泰再度表達,為什麼今天提出這樣的覆議程序,他在院會中也說明,對於立院通過的預算案、法律案,如果不是破壞國家憲政體制、五院院際權力分立,如果不是侵犯人民基本權力,影響民主法治運作,如果不是弱化國家財政健全,造成預算調適困難,如果不是經過實質充分討論,違背立法程序正義,因為這些原因造成五院體制失序、國家施政困難,確實讓政院有窒礙難行之處,政院是不會輕易提出覆議的。
卓榮泰指出,在討論「財劃法」前,他特別針對今天院會在場的六都副市長列席代表說明,希望六都代表能理解、認識,政院一直有方案也有準備,要積極跟地方就中央與地方財政合理劃分進行充分討論,這項討論已經在上會期有進行,只是最後在立院朝野協商,政院苦無機會討論階段性內容、提出方案。
卓榮泰再說,不希望未來運作未造成預算調適困難,他在現場呼籲、願意和地方首長一起啟動新一波對於「財劃法」的實質討論、座談、會議,期待能經由這樣的程序,討論出一部合理、可行、可長可久的財劃法,「我在場首先向六都代表提出這樣的說明,希望能理解我們提出覆議案立場,一起來努力。」
卓榮泰再說,院會通過「財劃法」覆議,於「財劃法」第八條、16條-1、30條,對中央政府有以下四項窒礙難行之處,第一、調整各級政府歲收劃分,大幅削減中央可運用財源、直接改變中央與地方的財政結構,卻未併同檢討中央與地方事權分配,造成中央政府部分施政項目無法順利推動或延續;第二、修正統籌分配稅款的分配方式,進一步擴大了城鄉差距,背離財劃法立法本質,而且修正內容有所矛盾,更欠缺具體明確;第三、本次修正大幅增加地方自治財源,又規定中央政府不得減少給與地方政府之一班性補助款項跟金額,這是非常不合理的現象;第四、本次修正未考量施行因有之準備作業期間,不利各級政府預算秩序維護和執行。
卓榮泰提到,會後他也走到六都副市長的席位上跟他們表示,今天提出這項覆議案,是希望有未來能跟六都和地方政府合理討論的開始,絕對要讓現有討論中的方案,經過跟地方深層討論後,讓雙方都能夠接收到、未來有新的「財劃法」合理空間。
卓榮泰最後說,為了準備未來國家政務能順利推動,政院今天提出兩項覆議案,最終目的是希望立院能重新審議兩案的內容、數字,讓政院未來能有所追尋。希望立院排定處理覆議案的時程,更希望能讓政院有機會到立院公開、充分做必要的說明、爭取立委的支持,同時進一步讓國人知道政院為何要提出覆議案,內容何在、影響何在,對國家未來政務推動順利一起做努力。
(圖片來源: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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