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抓噪音改裝車 最高罰5400元
今年元旦機車排氣管新制上路,不再「罰吵不罰改」,改裝未合法變更登記就開罰。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環保局及台南監理站聯手,2日晚間10點在北區公園國小攔查56輛機車,一口氣舉發18輛違規;其中,有未依規定登記排氣管的車主,遭一次舉發2張罰單,最高可罰5400元。
新制上路前,很多人習慣警方「罰吵不罰改」,只要噪音小,車輛再怎麼改裝,基本上都不會取締;不過,機車排氣管新制上路後,機車改裝排氣管只要未依規定變更登記就會舉發。
這項法規去年是緩衝期,今年起開罰。
警方指出,從今年起機車騎士欲改裝排氣管,需使用環境部認證的合法消音系統,改裝後須檢附合法業者開立的統一發票,並通過環境部噪音檢測,取得合格證明後,至交通部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完成登記後才能上路。
針對這項新制元旦上路,台南監、警、環2日晚間執行今年首波改裝車違規稽查取締,一個晚上在公園國小周邊攔查56輛機車,查獲18輛車違規;其中,取締排氣管改裝3件、頭燈違規改裝16件、其他車體及方向燈等改裝2件。
有改裝排氣管機車未依規定登記,警方除當場開罰車主,又因該車現場測試噪音不合格,再以《噪音管制法》處罰,車主1次收到2張罰單,最高可罰5400元。
警方提醒,今年起若車輛改裝未認證排氣管,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900元至1800元罰鍰;若噪音檢測不合格,還會依《噪音管制法》再罰1800元至3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