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爭議大 全國正、副議長會議通過暫緩實施提案
國土計畫法擬明年4月30日上路,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1月21日初審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於展延期限未達共識,日前「113年全國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第3次聯誼座談會」在嘉義縣舉行,會中通過建議國土法暫緩實施提案,將由嘉義縣議會將提案公文送內政部參處,嘉義縣議長張明達說,非6都縣市對國土法引發的爭議很有感,在配套未建全前,應暫緩實施是大家的共識。
23日舉行的全國地方議會議長、副議長第3次聯誼座談會,會中通過提案和臨時動議共7案,包括民進黨籍嘉縣議長張明達提案「各縣市國土計畫相關配套措施未到位前,《國土計畫法》應暫緩實施,以彰立法美意。」也在座談會中獲鼓掌通過。
張明達說,國土法中央和地方未充分溝通,明年上路,可能導致民眾恐慌、反彈,造成社會紛擾,特別是農業縣市,因國土法對農業使用的土地說明不夠詳細,許多農民或農地擁有者認為土地使用權益受限制,加上很多縣市都反應國土法應暫緩實施,尤其是非6都縣市,認為中央應做好配套,做好溝通再來推動,才不會引起太大反彈,加上由這次座談由嘉義縣舉辦,所以由嘉縣議會提案。
當天討論提案有5案,包括新北市議會提案「請內政部補助地方議會公費助理及黨團助理健檢費用。」、澎湖縣議會提案「請內政部修法調高正副議長、議員出國考察費至每人每年20萬元。」、嘉義縣議會與澎湖縣議會共同提案「請統一調整全國議員國內經建考察為每人每年4萬元。」、嘉義縣議會提案「各民意機關議會非超額駕駛之進用,請放寬限制。」和「各縣市國土計畫相關配套措施未到位前,《國土計畫法》應暫緩實施,以彰立法美意。」
另臨時動議2案,分別有台中市議會提案「請內政部修訂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6條第3項規定,重新計算地方民意代表依法應負擔雇主成本,比照立委公費助理由機關編列預算,以符實需。」、台北市議會提案「修正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6條,以落實加強保障議員助理勞動權。」等2案,所有提案都在會中通過。
嘉義縣議會表示,因這次座談由嘉義縣主辦,會由縣議會把提案內容行文給內政部。